新疆艺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2006-04-12 16:40:06 未知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 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面向全国招生。二、报考条件及招生录取办法(一)报考条件 1、报考美术各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报考音乐各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2、报考普通本科、成人大专各专业的考生,应为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力。3、报考成人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大专学历或为应届大专毕业生。(二)报名材料 1、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介绍信,介绍信上应注明: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报考专业等。2、考生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如兼报其它专业需再增加三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报考成人专升本的考生出具学历证书原件。(三)招生办法 报考新疆艺术学院的各类考生均须参加该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后,普通本科考生参加全国高考;成人考生直接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四)详细信息请咨询新疆艺术学院网站www.xjart.edu.cn
(责任编辑:刘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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