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主责单位 北京文保单位安全整改取得成效
2007-02-07 09:48:58 姜倩
2月6日上午,北京市文物局召开了文物保护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工作总结会。会上,市文物局有关领导总结了2006年北京16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的工作情况,并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2005年底北京市文物局按照文物法规的要求,分两批对全市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雪池冰窖、法国邮局遗址、万寿寺东路等16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确了整改内容、责任主体,要求限期整改。2006年,在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已完成隐患整改的2处,已经完成了整治方案正在组织实施的有2处,完成部分隐患整改的5处,需继续督促协调解决或协调难度较大、短时期内无法解决的7处。 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市、区两级齐抓共管、共同督查督办、全力推进,全社会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都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着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如:产权纠纷、单位隶属关系复杂等,加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尚不完善,大量的私搭乱建仍由单位办公和居民居住,使得文保单位安全隐患整改难度加大。而部分单位为中小型国企,经济效益不好且历史负担沉重,也暂没有经济能力解决安全隐患。因此,文保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责令限期整改加大了整改工作的力度,会继续坚持下去。 对于主责单位对整改安全隐患持消极态度、随意拿文物做筹码讨价还价致使文物安全隐患长期不能解决,文物建筑面临严重安全威胁的,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启动司法程序,由法院依法裁决。据了解,近日市文物局已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内容,对拈花寺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刘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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