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艺术与法学评论
2007-05-31 08:55:19 王南溟
2005年,金锋做了一件作品,将跪着的秦桧夫妇像再用雕塑的方式让他们站起来,这件作品一展出就备受争议,最后的结局是遭封杀。但这是一件很意义的观念作品,我一直将这件作品看成是2000年之后中国当代艺术转型的力作,因为它能够让我们看到“无聊艺术”如何向“批评性艺术”转型。 当代艺术有一个特点,就是当这种艺术已经不仅仅为了现代的审美自主,而是扩展到社会现场时,它的创作就不再是纯粹形式王国的艺术,而是结合了社会—文化—政治语境,并由此带来了形式聚焦语境的艺术表达,即它不仅仅是形式,也不仅仅是语境,这就是我在《观念之后:艺术与批评》一书中所讨论的问题。 用金锋的《秦桧夫妇站像》为例可以说明这个理论问题,当然有人用形式主义的陌生化理论对金锋的这件作品作出评论,陌生化理论就是要求艺术通过它的形式让观众产生惊讶或者打破原来的思维惯性,从哲学上来讲,是打破本质主义的认识论传统,金锋将西湖岳坟的秦桧夫妇跪着的雕塑改变成为站起来的姿式就是陌生化手法的具体应用,正是站起来的秦桧夫妇雕像与原来人们习惯的跪着的秦桧夫妇雕像构成了一种陌生化的关系。 但是问题是,陌生化理论在评论金锋的这件作品时根本就没有理论上的力度,或者可以这样,根本就不具备评论的有效性,因为陌生化评论只适合于形式主义时期的艺术,这种陌生化也是为了通过它的物质形式的元叙述来进行的,比如形式自主的符号,格林伯格就是靠这种形式符号建立起他的现代艺术理论,抽象表现主义中的审美自主是这种理论的集中体现,而现成品语言是将这种形式主义自主性加以扩大,我们从此可以看到,不光是杜尚的小便池变成了作品《泉》,还有很多原来只有物体属性,而在前卫艺术理论的陌生化中却成为了审美对象。由于这种陌生化艺术无关社会价值判断系统,而只有一种抽象的审美系统,所以陌生化理论就成为这种前卫艺术的审美性批评理论。但金锋的《秦桧夫妇站像》不只是一个陌生化的审美对象,尽管它的手法也是陌生化手法。我们知道的,而且事实上产生的结果是,秦桧夫妇雕像从跪到站已经涉及到了社会的价值判断系统,具体地说,凡是结合了具体的社会情境的当代艺术都离不开这种社会的价值判断系统,以至于用陌生化理论已经无法评论金锋的这件《秦桧夫妇站像》,就像金锋的作品展出以后,所受到的非议,并不是他在创作手法上,而是在它所包含的要让秦桧夫妇站起来的这个主题让公众趣味接受不了。这是旧的艺术批评与新的艺术之间的差距,在进入社会问题情境的艺术 中,如果用陌生化理论予以阐释还会让一件有意义的作品变成“无聊艺术”甚至有违人类正义的艺术。如果陌生化到后现代的好玩和恶搞那就更有问题,甚至于像秦桧夫妇站像这样有历史沉重感的作品,连反讽都会缺乏力度,如果要有力度的话,只有从反讽方式到批评性方式的确立,“批评性艺术”既是我的关键词,也是我对这种艺术的期待,如果因为艺术是为了好玩,所以说金锋的这件作品很好玩,因为艺术可以恶搞,所以金锋在用恶搞来做艺术,那么,很显然,这些说法都解决不了金锋的《秦桧夫妇站像》所面对的责难,以此也可以让我们知道,当代艺术在批评方法论上的新的可能性和要求。 就像纯粹的陌生化理论,包括陌生化而来的后现代早已无法为金锋的《秦桧夫妇站像》做出有力的辩护那样,原先艺术学中所设定的批评方法论显然已经不适合当代艺术的批评实践,因为当金锋那样的艺术家将创作进入具体的社会问题情境以后,只有社会科学的介入才能打破原来的艺术学在学科体系上的局限性,对评论家来说,金锋的这件《秦桧夫妇站像》不但需要艺术评论,还需要法学评论,再讲得全面一点,当代艺术评论是与社会科学结合起来的批评。 我就是从法学的角度来为金锋辩护的,在“美术同盟”网上的《金锋不能撤走秦桧夫妇站像》的短评中,我从法学上的人权概念出发,将金锋的这件作品放到了中国问题情境—罪犯,甚至是犯罪嫌疑人的人权问题。而在中国,这恰恰是被民众所不以为然的内容,就像金锋的《秦桧夫妇站像》作品及我的评论之后, 2006年的深圳,仍然有将嫖客和色情女被押着当众示众的事件发生,这种当下发生的事件正好与岳坟的秦桧夫妇雕像所形成的公众趣味组成了历史与当下的中国问题情境,而这种情境是需要批判的,金锋的《秦桧夫妇站像》正好构成了那种批判关系,而这也是我支持金锋的学术背景。
(责任编辑:刘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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