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师专美术系领导打伤作证副教授被索赔1万余元
2007-11-29 10:13:32 未知
随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全国首例内部教材版权案尘埃落定,涉嫌剽窃的昆师专美术系的副主任黄德基,对广西美术出版社所主张的版权不构成侵权。但因黄德基在与作证的同事彭某发生争吵的过程中,把彭某打成轻微伤,他再次走上了被告席。11月26日从西山区法院获悉,因给彭某造成人身损害,黄德基被判赔1万余元。 受伤的彭某是昆师专美术系一名副教授,也是第一个发现黄德基涉嫌剽窃美术作品的人。在广西美术出版社告黄德基侵权一案开庭审理时,彭某曾作为证人出庭,直指黄德基的行为“违背了一名教授的学术良知”。 去年9月7日,彭某在学校里与黄德基发生了冲突。当天下午,昆明师专开了一个行政会议。4点多会议结束,黄德基和彭某发生激烈的口角,双方发生撕扯和推搡,随后彭某倒在了地上。几名男教师见状上前将黄德基拉住。闻讯赶来的警察对黄德基进行了处罚。受伤的彭某立即到医院住院治疗,被医生诊断为脑震荡、头皮挫伤、双眼钝击伤,慢性耳炎,经鉴定,伤势为轻微伤。在住院过程中,彭某共花去医药费1万余元。 说起冲突事件,彭某说:“我揭发了黄德基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因此,他对我怀恨在心,处心积虑想要伺机报复。作为一名领导,他不顾公众形象肆意泄私愤,让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对彭某的指责,黄德基表示不理解:“两年以来,彭某借剽窃事件对我进行羞辱,鉴于身份,我一再容忍。那天,她又在我的伤口上撒盐——当众辱骂我,我控制不住才推了她一把,并没有她形容的那么恶劣,至于她是怎么倒在地上的,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不是我的行为导致的。” 2007年4月,彭某一纸诉状把黄德基诉至致西山区法院,要求黄德基赔礼道歉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经西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因口角,黄德基对彭某实施了侵害行为,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本案存在互殴,彭某也具有一定过错,黄德基在本案中承担80%的过错责任,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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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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