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事件:当艺术和广告暧昧地纠缠在一起
2008-07-17 13:36:03 未知
图尼克作品
近日,素以在全球各地拍摄裸体而著称的美国裸体照摄影师斯宾塞·图尼克(Spencer Tunick)碰到了作品版权受侵的难题。一则在欧洲与北美地区播映的凡士林电视广告涉嫌抄袭了他那些有名的裸照作品。
在该支长达一分钟的广告《肌肤海洋》(Sea of Skin) 里,诸多光着身子的男女在各式的户外环境中大摆造型,或是漫步丛林,或是沐浴冰河,或是站在都市街头挥手跳跃,场面均较为震撼。
“这和我的那些照片实在太像了,都有点难以置信,”斯宾塞·图尼克在一篇采访中表示,“这支广告片毫无疑问地借鉴了我的那些照片和行为录像作品。”
而负责这支广告片的创意总监凯文·罗迪(Kevin Roddy)则打起了马虎眼,他表示,自己虽然熟悉图尼克的那些照片不假,却称不上是完全受其影响。因为图尼克的作品侧重表现大量的裸体人群,而他的重点是在人体肌肤上面。“的确,广告里出现了大批裸体男女,不过他们的出场只为表现一样东西:皮肤。” 凯文·罗迪如是说。
斯宾塞·图尼克尚未决定是否要采取法律行为来维权。
类似这种行为不胜枚举,广告设计师们总喜欢从艺术家的作品中寻找灵感。至于广告作品与原创作品出现类似情节时,人们又拿捏不好“借鉴”与“剽窃”之间的区别。据相关律师表示,在美国,目前关于图片与创意的产权保护法律还远不够完善,版权法并不维护艺术家的创意,仅对他们完成的艺术作品生效。而律师对此产生质疑,一则广告究竟是借鉴了艺术家的想法还是抄袭了其作品,谁又能够划清界限?
曾撰书研究过罗伊·利希滕斯坦(Roy Lichtenstein)等波普艺术家的纽约州立大学普查斯学院(Purchase College)教授迈克尔·洛贝尔认为,广告设计师固然在“染指”艺术家的作品,而艺术家又何尝不从商业文化之中“揩油”?上世纪60年代,安迪·沃霍尔将目光瞄准了麦迪逊大街,制造了一批印有比目鱼瓶子与坎贝尔汤罐头的丝网版画,可谓是艺术家“师法”广告作品的典型。
洛贝尔教授认为,艺术家的作品版权受到侵犯固然令人同情,但是大家不妨从另外一方面来考虑,文化艺术的发展本来就是一个相互借鉴的、循环影响的过程,人们就是要不断地利用现有的图片、想法和模式,寻找更多的新用途。
(责任编辑: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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