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拍真是洪水猛兽?
2008-07-23 09:01:46 谭秦
夏小万 《踏花》2004年作 布面 油画 中国嘉德2008春拍品 估价45-55万元人民币 流拍
今年的现当代艺术拍卖市场,一开年就有各方面人士的“传言”。其一是美国次贷危机和全球性的金融调整使得艺术市场冷淡;其二是国际炒家经营多年后开始在波峰处抛盘;其三是所谓艺术家、评论家和炒家联手的“虚假”交易再也维系不下去了;其四,中国的局部风波和四川地震正好搅扰了如火如荼的春拍时节。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担忧是一件好事,说明艺术市场的各方面人士开始思考艺术市场的深层次问题,开始理性地对待现当代艺术,毕竟这个市场卷入了相对多的因素和机制。
这种猜测从第一拍的北京永乐开始愈演愈烈,到香港的苏富比(Sothebys)大拍后,已经有某位著名画廊的老板明确地对笔者说“今年的现当代艺术市场非常不景气,我们还要观望一下,再做下一步计划。”后来,国内的春拍大战陆续打响,笔者亲身参与的众多拍卖中,确实出现了名家大作的流拍事实;同时,圈内的“明眼人”也说,这些成交的作品中也有非常明显的“托”的痕迹,还有“假拍”。再后来,某拍卖公司的一个“专场”爆冷,流拍流的唏哩哗啦,弄得拍卖师都比较紧张,竟然“漏拍”了几件作品,又把拍卖图录翻回来继续。直到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收藏投资导刊》刊出了《2008年春拍流拍榜》,这个不争的事实终于在“英雄榜”,“天价成交”,“拍卖总额逾X亿”的大幅报道中浮出水面;6月21日,该报又刊出了《春拍流拍榜》(续)。两期一共涉及佳士得、苏富比、中国嘉德、匡时国际、北京保利、北京翰海、北京诚轩、北京长风、北京永乐、北京荣宝、北京华辰、罗芙奥、金仕发、台北中诚、北京歌德、香港长风、天津文物、中鸿信、上海国拍等19家公司,不可谓不具代表性;内容涉及内地、香港、台湾估价最高的油画、书画、瓷器、玉器等前十名,著名艺术家流拍数量,公司流拍作品情况等18个项目。至于其中内容,在此不做详细论述,难道“流拍”真是拍卖场中的洪水猛兽?面对“流拍”市场该如何应对?
面对流拍艺术家需要理性的态度
“流拍”是二级市场(拍卖)中常有的现象,艺术家想必已经知道市场的残酷和拍卖现场中的不可确定因素,所以还是不要太在意(其实在意也在意不了几十年,最终还是交由历史评判)只是在“艺术行销”的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一,面对被委托方时要慎重,选择那些机制成熟的公司,这样可以加速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加速艺术家走向市场的良性机制,而不是和“小公司”一道鼎力合作,更不是和“不入流”的艺术家沆瀣一气。二,在艺术创作完成后,还是先交给成熟的画廊或经纪人运作,不要贸然进军二级市场,这样也可以减少“流拍”的几率。三,如果作品进入到拍卖体系,艺术家和一级市场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过高地确认“保留价”限额,其实过高的底价是造成作品流拍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四,说的更深刻一点的创作意识,真的不要模仿,不要抄袭,殊不知著名艺术家的作品也有流拍的问题,只要不是精品。
评论界、学术界的人士需要更加理性的精神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虽然是学界的一大精神追求,对于艺术这样更加形而上学的领域也还是能看出相应的评论原则和学术规范。这些年来关于评论界和艺术家,炒家“勾结”,谁给钱就给谁写的问题早已昭然若揭。如若不“改邪归正”,这种艺术的评论迟早会被正规评论代替,起码失去评论家应有的价值。艺术经纪现实中的经营者更要注意这个问题——解铃还须系铃人——要知道这个白纸黑字吹出来的“泡泡”迟早会破的,但是事实求是的学术评论还是会名垂青史。
另外,整个外部环境,包括法制规范、市场环境和媒体监督都需要更加理性的原则。至于法制规范,众人皆知法制建设通常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所以笔者在此只能呼吁相关机构在立法过程中更加“理性”,听取更多方面的意见,真正从长远利益出发,起到法律的制约和制衡作用。在市场环境方面,我国的艺术经纪市场确实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中国的现当代艺术和中国的艺术资本卷入程度都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冲进乃至冲击了整个艺术市场,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习西方成熟的管理经验,采取更加开放的管理方法和“优惠机制”,是促进艺术市场健康、良性发展的不二法门。还有媒体监督的方面,显而易见是在今年的“川震”中,媒体的开放、即时和透明是保证国家取得更快、更多、更好的支持的关键,而在众多社会事件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媒体的监督作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促进力量。恰恰是“记者”的那支笔,既可以像烟花一样点燃盛事的气氛,但却没留下一丝痕迹;也可以像剑一样揭露“腐败”,指引方向,惩恶扬善。
二级市场需要理性的立场
拍卖公司是一种中介机构,担负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地为卖家和买家服务的功能,这种性质不只是法律意义的赋予,也是拍卖公司安身立命的原则,真正做到这一点可以进行市场定位:是“中国书画”?是“高端客户”?是“中产阶级”?……这样一来,会实现良性互动效应,不至于大家一窝蜂地挺进国际市场,分瓜世界顶级藏家资源。此外,在整个征集过程中从开始就应该确定征集方向,殊不知这个方向是否具备区隔性,在招商过程中是否坚持了既定方向。同时,在作品确定之后所进行的宣传是整体性的预告还是有针对性地对特定藏家和群体做切实宣传。更为有效的是,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有针对性的公关,在拍卖结算以后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客户维护,这个营销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完整的链条,一个有序、互动的过程。在整个拍卖的招商过程中,有一种观点是“由于艺术品的特殊性,理论上每一件作品都有可能找到最大的买家”,这虽然是一种理想化的境界,但也确实正是拍卖市场和整个艺术经纪中最有魅力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拍卖公司不仅是一个经济机构,更有其学术推动和美术教育的功能,倘若真的实现了这个境界,拍卖场上“流拍”就会少之又少,因为不成熟的艺术品不会进来,没有把握的艺术品也不会上拍,买家、卖家和中介机构都会形成良性的互动和发展。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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