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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保护条例“助推”西安城墙申遗

2008-12-05 09:16:19 未知

  西安城墙是市民最熟悉的记忆,它在广大市民心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近日,《西安城墙保护条例(草案)》进入向市民征求意见阶段。这部条例从2006年就正式启动调研,两年间已经六易其稿。记者从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文保中心获悉,保护条例其实是西安城墙申遗的“助推器”,另一个“助推器”——城墙保护规划也将在本月底完成草案。

  城墙申遗必过“立法关”

  作为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的古都城墙,2006年,西安城墙和南京明城墙、兴城城墙一起“捆绑”为“中国明清城墙”,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想要进入下一步申遗,必须要给城墙保护立法。

  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文保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立法保护是申遗的前提,也就是说西安城墙必须要有保护条例和保护规划。”

  从1983年至今,西安在城墙保护上就做了大量可圈可点的工作,让西安城墙成为古城西安“脖颈”上一串美丽的珍珠。但是在立法这个问题上西安还是落后了,南京明城墙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出台了保护条例。

  立法刻不容缓,从2006年开始,西安城墙管委会就开始了城墙立法的前期调研。目前城墙保护条例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记者同时了解到,西安城墙保护规划的草案也将在本月底完成。

  记者获悉,省文物局拨出了150万元专款用于此规划的制定。这个草案对西安城墙2008年到2025年保护工作进行了远景规划,明年将召集专家进入保护规划的论证阶段,不久的将来,西安城墙就有了“双保险”。

  城墙保护需要有法律“软件”

  目前,城墙内外全程安全监控系统即将完工,这不仅保护了城墙,也维护了游人的安全。

  硬件保护设施健全的同时,更需要“软件”的保护。“市民和游客对城墙还是非常爱惜的,乱写乱画等破坏现象已经很少了。但这并不是说市民素质高了,就不需要保护条例了。”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文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除申遗需要外,文物保护的确需要“有法可依”。

  保护条例草案对擅自在城墙墙体上打桩、凿孔等7种行为做出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还规定了在城墙内安装设备或勘测时,必须在保护文物安全和不改变城墙风貌前提下,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经审批同意才能实施。

  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护城墙仅靠个人自觉是不行的。制定保护条例出台更有利于城墙的保护。例如,如果有电信营运商要在城墙内安装设施,就必须经过城墙管委会和文物部门的同意,如果擅自动工,就可以根据保护条例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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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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