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照片侵权案有果摄影师获赔5.5万
2009-06-22 09:09:14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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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职业摄影师张晓理状告洛阳龙门石窟管理局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作品发布广告索赔20万元一案,经过两年之久,在近日终有结果。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刊登广告的媒体赔付张晓理5.5万元。
张晓理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洛阳市人大代表。2007年4月11日发现某都市报旅游版“夜游龙门”的广告未经授权使用了自己拍摄的4幅新闻图片。张晓理随即致电龙门石窟管理局(现更名为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却未得到任何答复。张晓理认为上述单位的行为侵犯了自己摄影作品的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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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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