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并非是雅玩的决定性因素
2009-08-10 09:01:29 未知
我十分推崇古玩的旧称———“骨董”。所谓“骨”,取肉腐而骨存之义,意思是保存过去之精华;所谓“董”,即知道、了解。“骨董”即明晓古人所遗之精华也。直到清代才有“古玩”之称。
我之所以赞赏“骨董”的称谓,是因为它似乎更能准确地说明我的雅玩观。
我生活在一个穷家庭,长大成了穷学生,成人后成了穷文人,至今也没有收藏古玩的经济实力。然而,这并不妨碍自己努力去明晓古代所遗一二精华,培养雅玩之兴趣爱好,并在雅玩之中满足自己的审美需求,扩大自己的文化知识的幅度与容量。自然,能成为一个古玩鉴赏家,很好,成不了专家,做一个有相当水平的雅玩者,也很好。
在我看来,古玩之可贵,不外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古玩自身因素,二是人为的因素。自身因素指的是古玩自身的价值,它几乎是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文化参考与象征。比如,小巧玲珑的鼻烟壶,并非我国发明,直到明朝万历年间才由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传入中国,但这并不妨碍它融入我国文化以后兴盛于清朝时期。它集绘画、书法、雕刻、镶嵌等艺术于一身,并囊括石器、瓷器、漆器、珐琅、金属等制作的工艺技术,用料更有玉石、水晶、玛瑙、翡翠、象牙、犀角、瓷、铜、金、银等名贵材料的讲究。到了嘉庆初年,更有了如今还在盛行的精美的内画壶的装饰艺术技巧。小小鼻烟壶的制作,使人们能够知晓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生产与工艺发达程度,更是那个时代文化的见证物,这就构成它自身的价值。
古玩还有其人为价值。古玩自身无价,但经过人为的评价,都可以化为有价。古玩的人为价值常常不表现在精神需求的价值,除了消遣价值之外,似乎都通过它的经济价值来达到人们的功利目的。比如,自古就有视收藏古玩为积钱聚财之途径,视古玩为升官谋缺、进身保禄的敲门砖。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清朝乾隆年间的和坤。据史料记载,和坤家的古玩收藏,估价的只近1/3,如果连同未估过价的另2/3,有人推算总共约值金银八亿两。
人类有五大需要,即生存、安全、归宿、尊重与精神的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它们依次由低级到高级,由物质到精神,互相联系,互为依存,缺一不可。而古玩应属雅玩,它无疑是人们审美的精神文化的需求。我之所以看重古玩的自身价值,大体是出于这种认识:一个古玩鉴赏家未必是个金钱富有者,但他一定是个精神文化与审美经验的富有者。
钱,不一定是雅玩的决定性因素。
(责任编辑: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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