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分享图

城市的发生:人类文明的第一站

2011-03-26 15:43:19 谢维扬

  人类在有城市的世界中已生活了十分漫长的时期。但无论从考古学或历史学的角度,对于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城市的认定还是十分困难的。原因不仅在于所需要的资料不易获得,而且还在于对于人类最早的城市应该具有怎样的基本特征,从而与之前的其他类型的人类聚居形式相区分,在学者中可以有因出自不同方向的关注而得出的不同认识,也就是说,至少在对人类城市史研究的要求上,实际上并不存在关于城市的唯一和公认的定义。因此对于许多个案,也许有的学者认为就是早期城市的标本,但在其他学者看来,或许只能认为是尚未具备城市全部特征的更早期形态的聚居形式而已,而且在更多研究中可能还会认为上述对城市认定的标准是不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然而,尽管如此,有两点认识在对人类城市史的研究中还是被普遍接受的,即城市的发生是人类自身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它对人类生存方式和生活内容的巨大影响是无可估量的;无论用哪一种标准来界定最早的城市,其发生只是在人类已有聚居形式基础上因早期人类的某些具有杰出意义的追求而获得的成果,而这些追求的价值在不断发展的城市生活的创造中将得以永久的体现。

  从原始村落到早期城市:聚落新等级

  现有的世界古代史和世界考古学知识告诉我们,人类早在城市发生以前很久就已经有了规模不等的聚落聚居形式。于上世纪30年代在西亚约旦河河口地区发现的属于中石器和新石器时期文化的著名的耶利哥遗址是迄今由考古发掘而为人所知的人类早期最早的一处聚落实例,距今约9000至10000年。尽管它已经具备了由带瞭望楼的石城墙构成的防御系统,但大多数著作还只是将它说成是“村落”。这不仅是因为它作为如此早时期的一个聚落,还只拥有容纳约2000名居民的规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这例极早期人类聚落在人员构成上的同质性的估计。许多考古学家从现有证据推测这类极早期聚落中的居民很可能还是属于同一些氏族、部落或原始公社组织的成员,人员之间的社会地位和职业的差别还不明显,还没有突出的社会分层现象。在这种规模和人员构成基础上形成的聚落仍然是与较简单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而且可以看出这种较简单生存方式的核心是从事农耕(由此也可以知道人类早期聚居形式中出现的某些所谓“城墙”类设施是可以在较初级的聚落及原始村落生活中出现的,说明“城墙”并不能单独地成为城市发生的标志)。在中国的史前时期,属于新石器时期文化的这种极早期类型聚落遗址有大量发现。例如现在已知在距今6000至7000年前,在中国陕、晋、豫广大地域内已有高密度的人类聚落分布。其中最为著名的如位于陕西 的西安半坡遗址、临潼姜寨遗址、宝鸡北首岭遗址、华阴横阵村遗址、渭南史家遗址、华县元君庙遗址等。这些聚落的规模多在数万至十多万平方米之间,从获得的遗存证据可以看出,所有这些聚落也都表现出与居住成员间较简单和平等关系相适应的特征,而且明显地表现出农耕在其生存方式中的重要性。大多数中国考古学家认为这些聚落是中国远古时期原始氏族社会生活的遗迹。这种性质的聚落当然同后来发生的被称为“城市”的人类聚居形式的新概念相距甚远。

  但是在许多地区的早期历史上,我们很快就会看到在最原始类型聚落的进一步发展中,某些规模更庞大、构造更复杂、适应人类社会发展更高要求的聚居形态出现了。以中国为例,在距今6000年及其后的时期内,开始出现规模更大、有更复杂结构关系的聚落。如属于仰韶文化晚期(距今约5500年)的甘肃秦安大地湾聚落遗址(乙址),面积达36万平方米。在河南西部灵宝地区也发现有属于相同时期遗存的面积达40万平方米的西坡聚落遗址。最新的考古研究认为,以西坡遗址为例,这些较大的聚落遗址是同分布于其周围的众多规模递减的聚落群形成某种有联系的结构的。而在更晚一些的时期,亦即龙山文化时期(距今约4800至4000年),在中国十分广大的区域内,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大量涌现出带有城墙类设施和城内较复杂构造、有的规模也较大的新型聚落构造(迄今发现的个案总数可达60多例),被考古学和历史学界称为“史前城址”。其中十分著名的有山东章丘城子崖城址、邹平丁公城址、寿光边线王城址、安徽淮阳平粮台城址、登封王城岗城址等。而尤为令人瞩目的是由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新考古发掘和研究所揭示的山东日照两城镇和山西临汾陶寺,这两处城址的面积均已超过了200万平方米(两城镇城址为246万平方米,陶寺中期城址为280万平方米)。这些规模巨大的城址所代表的远古聚落显然不仅已经能够容纳相当多数量的人口,而且城址内包括不同规格的住宅、宫殿等大型公共建筑、手工业作坊、墓地在内的各种遗存也充分表明它们已经发展出较之以前仅有简单村落生活时期更呈多元性和等级性的生存方式和生活内容,体现出某种更细分层、具有更多不平等因素的社会规则,在新的人群结构基础上,实现了具有空前强大组织力的新型政治权力。就中国早期的情况而言,这些大型聚落可否称为城市或城市雏形也许还需要学术界作更深入、全面的讨论,但可以确认的是中国最早的城市的发生,毫无疑问是同这些远古聚落的发展分不开的。

  上世纪70年代以后在中国河南偃师发现的二里头遗址含有古代大型宫殿基址群,因而被多数历史学家认为是中国第一个王朝夏朝的都城遗址(虽然在二里头遗址中并没有发现城墙)。无论对于二里头遗址是否与夏朝相关的讨论最终结论如何,二里头作为在内涵上远超于此前其他所有远古聚落表现的一个大型的新型聚落遗址,可以认为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城市遗迹。年代稍晚于二里头遗址的偃师商城遗址和年代更晚的郑州商城遗址,则是完全确认的中国早期商朝都城遗址,当然也体现了中国早期城市的许多特征。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第一个高峰和精彩期应该说是东周,考古发掘所揭示的这一时期的洛阳东周城、曲阜鲁城、临淄齐城、易县燕下都、邯郸赵城、新郑郑韩故城等遗迹,无论在城市规模和内涵上均较上述夏商时期的早期城市有了不可比拟的巨大发展,是真正体现人类伟大创造力的杰作。但是从这些精彩城市的表现中,我们仍然可以很清晰地看出它们最初由早期聚落形式破土而来的痕迹。美国学者芒福德(L.Mumford)在其《城市发展史》中认为城市“代表了人类聚落的新等级”[1]。可以说,中国城市发生的过程完全印证了他的这个论断。当然,这一过程绝非仅在中国早期是如此。目前在世界考古学范围内,于距今3500年前出现在两河流域的苏美尔地区的一些新型聚落是被广泛认同的最早的城市案例。这些早期城市的发生无疑都同当地更早期形态的聚落的演变有关。人类城市发生的基点是在早期聚落的发展与变化中,这应该是普遍的轨迹。

  城市的作用:因集中而带来的新能力

  在对人类城市起源问题的讨论中,最可能引起深思的也许就是:在早期聚落形态下生活的人们为什么要发展出城市这个新物体?对此如果要给出最简明的答案,那就是:城市因其有集中的作用而为早期人类带来新的能力。

  早期城市的集中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最早形成的城市很多是在承担着组合和领导周边广袤区域内更多数量的普通聚落的职能。这种情形实际上在真正的城市形态完全形成之前就已经可以看到了。例如在相当于龙山文化发展的时期,在一些地区曾经出现由大量人力协同完成的超大型公共建筑。其中最为突出的如在分布于江、浙、沪环太湖地区的良渚文化遗存中,我们可以看到用于埋葬某些显贵人物、以人工堆筑而成的良渚反山墓地、上海福泉山墓地,用于举行原始宗教仪式的余杭瑶山祭坛遗址和占地达30万平方米的良渚莫角山大型礼仪建筑(包括所谓“土筑金字塔”)等。这些遗存的共同特点是体量巨大,需耗用大量人力来完成。而同时期这一区域内有十分密集的聚落分布,仅就良渚遗址而言,整个遗址群范围可达34平方公里。因此很多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推测不仅良渚文化人群中已经出现了某种具有很高集中效应的权力(对于这种早期权力结构有些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称之为“酋邦”),而且在整个遗址群中也出现了由某些中心聚落对广大周围聚落控制和组织的关系,正因此才可能动员和组织起如此大量的人力来完成如此大规模的工程。目前在中国考古学中,以聚落群概念来分析某些较大的“中心聚落”与普通聚落关系的方法已被用于中国史前这一时期非常多地区人类社会组织的研究中,而且很自然地延伸到对中国最早城市特质的探讨中。毫无疑问,最终形成为早期城市的新型聚落将延续以往“中心聚落”的功能,并且会在更有效的方式上实现对周围区域内众多较低聚落等级的居民单位的控制和组织。由城市带来的这种新能力,将最终使人类在社区组织方面摆脱原有的分散的特质,开始能够因集中而组织更具创造力的各种新式的活动,这是人类最重要的一次能力提升。而对中国早期历史的进程而言,早期城市化更是成为古代中国构建起日渐成熟的国家制度和建立国家版图的基础。中国周代分封制下的“国”、“野”关系的实质就是周代国家国土结构中城市化部分对于农村部分的领导、组织和利用。东周古城遗址的绚烂使我们目睹古代中国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创造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也体现了城市的集中的作用,人类终于开始完成前所未有的宏伟蓝图。中国早期城市在古代国家国土结构形成中的这种集中和领导的作用是非常突出和典型的,甚至在整个古代中国都是如此。在世界其他地区这种作用则有不完全相同的表现。在欧洲,城市发展的历程更呈现出间断和重新发生的特征,城市与周边区域关系也比中国古代更具多样性。但城市对所有有关地区的影响从根本上是来自于其有集中的作用,这还是可以确切观察到的。

  城市因其集中的作用而具有的另一个表现在于,只有城市中才真正出现了建立复杂制度和更高水准制造业的需要,也才使人类为不断发展而必需的智力因人员的聚集和相互间更直接、方便的互动与交流而变得更富有成果,最终导致由此爆发的创造力。

  城市是人类寻求更丰富、更高级、也更复杂的生活内容时必须要迈上的台阶。当早期人类想要摆脱以往单纯村落制度下简单生活的局限时,他们必然会走上建立城市的道路。这在中国早期历史中有很生动的例证。《诗经》中有《大雅·绵》一篇,描写周朝先祖古公亶父在岐山之南的周原(今陕西省岐山县境内)构筑城邑之事,以较宽的标准可以看作是中国早期城市发生的一个实例。而值得注意的是,古公亶父在营筑城池的同时还做了更多方面的事项,包括治理土地、完善官制、建造居处及宫室宗庙、勘定疆域等等。而在营周之前,周人还是在“陶复陶居,未有家室”的简单生活中。这非常形象和略带戏剧性地表现了古代人因建立城市而使众多复杂事物进入生活的过程,尤其是复杂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以及更为错综纷繁的宗教活动内容等。毋庸讳言,城市的直接对照物是村落,而村落生活的本质就是与简单生活的要求相适应。在城市发生以前,人类的生活只能有较简单的内容,就是因为在单一的村落结构中,产生不了对更复杂制度和生活内容的要求。虽然不能否定简单生活的价值,但人类迄今所达到的多数物质和精神的成就均是在有了更复杂制度和活动内容的条件下才实现的。而这就是城市的作用。

  城市在人才聚集方面的作用更是无比重要。许多学者都注意到城市发生以前人类早期聚落居住成员的同质性,这不仅是就这些人员的血缘和社会地位而言,实际上还包括智力活动水平和内容的趋同性,比如说居住共同体中人员的“职业”的雷同性等。在大多数简单村落中这种职业的雷同性表现在所有人都是农民或牧民,或者是农牧民的首领。此时所谓人才的特别的作用还是一个意义很不清楚的问题。早期城市化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缺乏活力的局面,因为城市有力地使人员构成的异质化变成常态。而不同背景、不同职业、不同认知追求和知识储备、不同技术基础和素养的人员在一个相对封闭而狭小的空间范围内不可避免的互动与交流,无疑将有利于使各种智力追求形成系统并获得积累和不断改进,这对于人类在漫长的较低水平的创造历程后,迅速迎来高水准的、具有理性基础的、持续的创造力迸发时期,无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世界各地区的所有早期城市个案中,上述人员构成上的异质性或多元性及其在人的创造力发展上的积极作用都是极易观察到的。例如中国学者很早就注意到西周的贵族后裔因其祖传的专业特长而世代担任重要官职的现象。在《左传》中,我们也可以清楚地读到具有商、周不同时代王室和贵族血统的人员在同一城邑(早期的城市)中聚居并相互间发生冲突的故事。中国早期城市中人员职业和知识背景上的多元性同样是极为明显的。在《周礼》这部虽经后人整理、但总体上仍反映了周朝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大量细节的古书所保存的珍贵资料中,我们会非常惊讶地看到周朝城邑制度下人们在职业和知识、技术背景上达到了分工极为完备、所职包罗万象的程度。甚至许多在现代生活中才被高度关注的职业和知识或技术门类在《周礼》中也提到了,如有担当环境保护职能的人员等。这无疑是在周代已渐发达的古代城市制度下才出现的,是城市的集中作用的证明。另一个重要的实例是儒学的兴盛。儒学的创始人孔子正是在接受人员异质化构成的中国早期城市制度下完成其思想创造的。孔子的先祖可追溯到作为商朝王室后裔的宋国公族(子姓),与周朝王室和鲁国公室(皆姬姓)都不是同族。其远祖为宋国大臣,在贵族内讧中被杀,子孙流亡鲁国。而孔子出生时地位卑微。但是鲁国都城曲阜却成为孔子事业发展的关键之地。孔子七十二弟子对儒学最终成为布局宏大的显学有莫大关系,而这些各有作为的孔门传人也是来自极为不同的背景,这种人员的聚合在简单村落制度下是不可想象的。可见孔学的产生和孔门本身就是早期城市制度的硕果。孔子为实现他的学说曾率领其弟子周游列国,期间包括在某些异国城市长久居留,甚至为官。城市无疑是孔子事业最重要的基地和营养源。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儒学的成就也是古代中国城市制度的成就,因为这种城市制度容纳了承担人类发展所需的创造责任的各种人员,并且使他们在城市的“挤压”下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火花。当然,不仅儒学如此,实际上整个历史有更充分的证据,表明现代人类几乎所有重要的物质和精神的创造成果都得益于有了城市。

  城市塑造文明:智慧的新高度

  对于人类自身的成长而言,城市的发生,其最重要的成果,可以说就是使人进入“文明”。“文明”是一个未形成最终定义的概念。但是,科学、技术以及不断提升水平的制造业,认知和精神活动领域内的理性成就、高超而精美的艺术表达、对人类发展有重要与真实价值的思想成果,乃至人们生活中体现的优雅态度和合适的礼仪等等,都经常被人们列入“文明”的表现,对很多人来说这也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而所有这些东西最终被人类所拥有,从历史的眼光看,都与城市的发生有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的人类学家指出:“‘文明’这个词的字面意思就是‘使之成为城市’。”而且还在以远古的村落构造为对照时明确说:“这些聚落不具有我们通常会与‘文明’相联系的任何特征。”[2]我们确实必须承认城市塑造了文明,而城市的发生确是人类文明的第一站。

  当我们回顾人类文明发生、发展的整个历程时,我们会看到,所有文明因素的最终形成,都离不开城市这个平台。中国就有最好的例子。中国古代文明的最令人叹服的要素之一,可以说是中国至晚自商周时期就开始成熟的古代文献传统。这个传统不间断地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延绵数千年而不绝,而这一传统的核心,即在古代国家的强力推行下,一些有悠久的早期文字资料被作为经典文献永久地、全面地发挥指导作用。这是中国古代文明遗产中富含智慧的部分之一。而这个传统毫无疑问是中国早期城市制度的又一伟大成果。首先可以肯定地知道,早期中国最早的那些后来被编入各种重要文献文本之中的文字资料,几乎无一不是由王室、贵族和官署在各种各样的目的下制造出来的,包括王朝史官的记述资料、各种礼仪、宗教活动所形成的文字类资料等等。中国最早的经过编辑的文献文本也肯定是出于王室、贵族和官署,并由其拥有、收藏和保存。正因为这样,《礼记》曾记载,孔子为了考察“夏道”(夏朝统治的合理性),需要跑到夏后裔之国的杞国去,还未有足够收获,只获得一部《夏时》;为了考察“殷道”,他又跑到宋国(商后裔之国),亦无大收获,仅得一部《坤乾》。这表明,直至孔子时代,古代文献的生成和保有还是深赖上层统治者和都市的。其次,孔子作为中国古代开私学的第一人,通过他对早期重要文献的艰苦卓绝的整理、研究和传授,终于为中国古代文献的进一步发展奠立了基础时,虽然他将享有文献知识的人员范围空前地扩大了,但很显然,孔子和他所推动的整个儒学运动也还是已经很细致化的古代城市制度的成果。在欧洲,对于早期重要文献的处置同样是与城市的存在和发展分不开的。但是欧洲在进入中世纪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内,城市经历了重新发生和发展的过程。而欧洲中世纪文献的发展与城市的关系也呈更复杂的情形。这也许可以看作是区域历史的某种个性所带来的变化。

  人类智慧的成果之所以特别需要城市制度保障,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城市中会形成一种“文化的集中聚合的过程”。[3]城市作为一种相对狭小和有限的空间,天然地造成人们智力的浓缩,引导对于公共性的新的意识,激发超生存目标的宏阔追求和专业标准,尤其是在早期,也只有城市能够承担起以物质和社会的手段将所有重要和不重要的智力活动成果予以保管、传承和任其为社会所利用,而且会不断突破已达到的高度。在这方面,如果说村落时代为人类留下了值得珍惜的第一章的话,那么城市的发生为人类展开的则是无数新的篇章。

  在城市将人类带入“文明”的所有功绩中,优雅作为对于文化认知结果追求的意义是颇值得注意的。当19世纪的人类学提出关于人类进化阶段的“蒙昧”和“野蛮”这些名称时,意味着人们意识到人类的进步将在自身仪态和行为方式上有所体现。为此,已进入“文明”的人需要有区别于“蒙昧”和“野蛮”的表现,由此自然地会想到“优雅”或“文雅”的意义。从文化和文明发展的角度,人类对优雅或文雅的选择和坚持是对人类发展有积极意义的话题。关于优雅和文雅的认知与追求也是在人类有城市生活以后才有系统地和作为文明的组成部分发展起来的。这一点在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历史中也可以看到。在早期中国,无疑的,最“优雅”或“文雅”的东西是在古代城市中发育成熟的,比如先秦的礼仪。有趣的是,在上古汉语中,“优雅”的“雅”本来是夏朝的“夏”的假借字。因此《论语·述而》中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其所谓“雅言”其实是指“夏言”,[4]并且此时指的实际上是周代标准语言即周代的“普通话”。因此中国文化中的“优雅”或“文雅”其实是指可被作为规范的人的举止、仪态和行为方式。从孔子讲《诗》、《书》、执礼而强调用雅言来看,中国古代对于“雅”的标准的形成也是在非常高级的文化追求中提出的,无疑也是在由包括孔子在内的古代知识活动的代表人物所参与的古代早期城市文化的发展中凝聚而成的。实际上,在孔子著作中,对于人们行为的优雅标准的内容及意义等,是有大量精彩论述的。这只要读一下记录孔子言论的《礼记·曲礼》等就很清楚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很出色的对于人们行为“优雅”之标准的各种阐述,而古人对这些标准的实践更是有非常多的记录,而且不仅是在城市中,在附属于城市的中国古代乡村中亦如此。现代中国城市在这个表现上同古代城市有历史性的断层,但由文明要求而带出的“优雅”或“文雅”标准,应该会在越来越重视城市和优秀文化传统价值的今天实现更完美的重建。

  城市的发生距今已久远,当我们分析研究人类历史上的这一重大事件的深层意义时,也许会更清楚,对于今天的城市,人们所应做的真正有价值的事是什么。

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

  [1] [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玲、倪文彦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67页。

  [2] C.Ember & M.Ember, Anthropology---A Brief Introduction(《人类学简明导论》),Prentice-Hall, New Jersey,1992,p.127.

  [3] 同注[1],第55页。

  [4] 《荀子·荣辱篇》:“譬之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王先谦《荀子集释》:“王引之曰:‘雅读为夏,夏谓中国也。’……古者夏、雅二字互通。

(责任编辑:郝云霞)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雅昌艺术网的立场,也不代表雅昌艺术网的价值判断。

全部

全部评论 (0)

我来发布第一条评论

热门新闻

发表评论
0 0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回复
1 / 20

已安装 艺术头条客户端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最快最全的艺术热点资讯

实时海量的艺术信息

  让你全方位了解艺术市场动态

未安装 艺术头条客户端

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