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上海青年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2011-05-14 08:43:35 未知
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首届上海青年摄影艺术大展(以下简称“大展”),旨在发掘、培养、造就摄影新人,配合中国摄影家协会首届青年摄影大展的举办,为青年摄影人提供崭露头角、展示才华的舞台,为上海摄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繁荣作努力。
大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符合规定年龄要求青年摄影师、在校学生、在职白领、从事广告传媒的创意和编辑人员,以及其他的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截稿日期:2011年6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一、主题与内容
主题:“海上·活力”,形象展现“摄影,让青春更美好”。
本届大展鼓励思维创新和多元视觉。
二、征稿细则
1.年龄在14~34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出的“青年”定义),即1977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的在沪居住和工作的、沪籍的在外工作和生活的具有中国国籍的青年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参展。
2.大展征稿只接收组照(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罗列),不接收单幅作品。组照每组4~12幅照片。每位作者在同一项目中限投2组。每组作品均需附填写完整清晰的《首届上海青年摄影艺术大展作品表》(下载地址:www.shphoto.com.cn)。每一组照限投一个项目,且组照内的单幅照片或与该单幅照片高度近似的其他照片不得列入另一组照。
3.大展不接收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影展、国际影展和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举办历届上海艺术展(指名称为两年一届的“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市摄协的各单项主题摄影比赛和展览的作品不属其中)、国际影展中的入选或获奖的作品。
4、投稿要求:投稿者寄送作品的内容包括:(1)照片(纸质的);(2)投稿作品的光盘(其中存有投稿照片数字文件和电子录入的《首届上海青年摄影艺术大展作品表》);(3)经投稿者亲笔签名的《首届上海青年摄影艺术大展作品表》。
5.大展只接收以纸质为载体照片(作品)。照片尺寸为:单幅照片长边统一为20英寸(50CM),短边不限定,等边照片的边长为18英寸(45cm)。还需附投稿作品尺寸相应像素的TIFF格式的数据文件(光盘)。
6、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类别-作者姓名-作品题名及组照序号”,如“专题报道-张三-春运(1)”。
5.请勿投送合作拍摄的作品,但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可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姓名各一人。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产生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7.纪录类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8.大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且不退投稿所用的存储介质。
9.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创作奖励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三、评选项目设置
本届大展将评出入选作品30组。
(一)纪录类
1.最佳专题报道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 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2.最佳环保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 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3.最佳景观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 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4.最佳日常生活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 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5.最佳人文关怀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 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6.最佳体育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 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二)非纪录类
1.最佳观念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 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2.最佳时尚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 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3.最佳创意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 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他类别设置:
1.评委会特别推荐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奖励3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导师(策展人)5名,各颁发培养新秀奖励2000元和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导师(策展人)提名5—10名,颁发荣誉证书。
四、类别释义
1.纪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
2.非纪录类:指纪录类以外的所有题材的作品。涵盖艺术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及实验摄影等作品)、商业类(商品广告、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作品)等图片。模仿他人创意、使用未授权图库素材、使用3D软件制作的作品不得参评。
3.优秀导师(策展人):根据评选结果、对特别突出优秀青年作者的导师(策展人)授予“青年摄影大展优秀导师(策展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入选待遇
1.除按评选项目设置予以奖励外,作品入选者还将被邀请参加“首届上海青年摄影艺术大展”开幕式,并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请专家指导并优先将其作品推荐参加全国首届青年摄影大展评选。
2.入选作品将于2011年下半年在沪公展。
3.入选作品将结集出版画册,赠送每位入选者。
4.入选作品将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展览、并选择部分作品在《上海摄影》杂志上刊登。
5.本大展所颁荣誉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其他说明
1.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2、凡与“征稿细则”不符的投稿将不能参加评选。
3、主办者有权将视实际参展数调整个别类的项目数和幅数。
4.大展所有入选作品和作者信息将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评选结果将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5.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6、本届评委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邀请国内及上海知名摄影专家组成。
7.大展及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8.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华山路351弄3号)艺术部 邮编:200040
请注明:“首届上海市青年摄影艺术大展”稿件。
联系人:郭金荣 电话:62484702-13;童锡妹 62484702-25。
咨询邮箱:shphotos@126.com
(责任编辑:谢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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