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先要资产化才谈得上金融化
2011-06-24 09:42:39 吕益民
我这几年一直在呼吁为艺术品争取一个“资产”的名分,艺术品市场发展如火如荼的今天,国家相关的法律文献中,并没有把艺术品纳入“国家的资产负债表”中。艺术品甚至是国宝,但没有成为一种资产。背后的含义是,艺术品没有被纳入交易、金融资产的范畴。
在西方国家艺术品已经成为一种金融资产,它可以去做融资,也可以去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也可以成为一家商业银行的一种资产的配置等等。但是非常遗憾,在国内艺术品还没有成为金融资产,没有明确的政策予以支持。所以,尽管目前在拍卖市场,画廊等等,每年的艺术品的交易额并不低,拍卖公司每年差不多五六百亿的成交额,再加上画廊私下成交全加起来至少千亿以上。但是这样的一个市场,并不意味着它已经成为资产,甚至成为金融资产。成为资产、成为金融资产是要从法律上认定的,目前国家没有从法律上认定,也就是说没有纳入企业和国家的资产负债表。包括金融机构更不能把它作为一种资产配置的组成部分。
我国应该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把艺术品纳入资产范畴,尤其是作为一种金融资产。这样才能使更多的艺术品——无论是古代的,近现代的,尤其是当代的艺术品给予资产的名分。只有有了资产名分之后,才能使更多的有钱人、高净值客户,能够名正言顺的把艺术品作为家庭资产配置的一个部分,可以抵押、变现,进而可以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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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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