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鉴定待创立新型文化业态
2011-08-15 09:11:46 未知
中国书画鉴定群体的自我更新,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曾有人建议迅速扩充鉴定群体,请专家们多办培训班,尽快传授经验,培养人才。但是这个建议却受到了质疑,且不说专家面对赝品泛滥的大潮有无妙方与良药?他们各自识别赝品的水平与业绩如何?就说书画鉴定家的成长需要熟识大量书画原作这一点,中国书画的古代经典藏品散布在海内外各地博物馆及藏家手里,当代书画家的作品往往也并不都保留在创作者手中。所以不管是古代作品,还是当代作品,有机会能多看到一部分就很不容易,欲看全部毫无可能。辨伪需先识真,识真的程度也在一定层面上决定着辨伪的水平。因此,一个人有可能成为某一类作品、某一时期作品的鉴定专家,也可能成为某一个书画家或者数量有限的某几个书画家作品的鉴定专家,但不可能成为无所不能的书画鉴定超人。由此可见,培养一位真正的书画鉴定专家很难,若要培养出一批就更难了。也曾有人建议:让专业院校扩大书画鉴定专业招生,尽快培养书画鉴定专业人才。这个建议也受到了质疑,在中国书画鉴定学科尚缺或残缺的背景下,即使有几家院校开设了书画鉴定专业,老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专业素质能达到什么水平呢?这些学生走向社会后应对赝品大潮的实际工作能力能有多大呢?面对赝品泛滥的严重灾情,若等待新人成长等得起吗?
有些人认为:中国书画赝品制造者和销售者之所以如此猖狂,赝品泛滥的灾情之所以越来越严重,就是因为我国至今尚无权威的书画鉴定机构。甚至有人把批评的矛头指向有关部门不作为。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有关部门不想作为,而是应否“作为”或如何作为。在北京乃至全国各地,打着“鉴定中心”招牌的单位并不少见,标有书画鉴定业务的部门、自称书画鉴定家的人也很多。但是,他们鉴定高仿真书画赝品的结论往往很不统一,说真者或说假者都拿不出一锤定音的“铁证”来。凭经验靠直觉推测出的鉴定结果,是不能让人们信服的,更不应具有司法效力。法律面前要重证据。法院岂敢依据推测出来的鉴定结果判案!虽然早就有人呼吁建立权威的、具有司法资质的书画鉴定机构,但是在书画鉴定科学取证的技术条件不成熟时,不过早地、盲目地给书画鉴定机构司法资质是对的。如今有了“科技检测备案系统”与“科学备案认证系统”做技术支撑,成立中国书画检测备案机构的条件已经具备。这种新型文化业态成立后,凭其自身实力获取司法资质已具可能性。
1、中国书画检测备案机构的业务职能能。
中国书画检测备案机构是应中国书画鉴定与中国书画管理两方面需求而设立的机构,它将具备实施“科技检测识别系统”与“科学备案认证系统”的技术力量与设备条件,并遵守其科学化管理的工作流程与相关标准及规则。承担辨伪、防伪两方面工作的检测任务,有效识别喷墨打印的书画复制品,准确检测书画材质的微观状态以及物质成分,寻找与书画材质时空坐标、断代点依据不相吻合的“铁证”,锁定书画作品,维护书画家及其作品的知识产权,并在书画收藏与交易、展览与交流、抵押与典当、管理与监管等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中国书画检测备案机构应有的科学态度与规则。
中国书画检测备案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科学取证、科学论证的业务原则,不管在辨伪还是在防伪的检测流程中,都将尊重事实,遵守科学规则。书画鉴定界如同考古界、史学界、司法界等诸多领域一样,都有许多历史的悬案,可能永远无法断清。我们只能尽力而为之,有些问题只能逐步研究,不能急于解决。尤其不可以鉴定人的地位高低,不同意见的数量比例为标准裁定。面对书画真伪错综复杂的各个难题,所有研究者都必须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谢稚柳、徐邦达、启功、杨仁恺、刘九庵、傅熹年等专家曾与上世纪80年代巡回全国各博物馆、图书馆、大专院校、文物商店,共同鉴定了数万件古代书画藏品。他们对其中的部分藏品真伪虽然持有不同意见,但是并没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去统一意见,而是将每个人对每件作品的不同意见都记录下来,将235件元代以前作品汇集成表格式资料,题名为“元以前传世书画作品专家不同意见”,并在表后说明:“以上只是就手中的资料简略的列表,便于浏览。从中可以看到对元以前书画鉴别,存在各种各样不同的见解,可知这中间存在的难度。工作艰巨,有待继续克服,更有望于来者不断攻关。表中对国外收藏古书画的小部分,附加一点意见。所有国内外私人藏品不在此列。表中各家意见,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结论。特此申述拙见,伫候各方专家、读者有以教之。”[4]老专家们的求实态度确实令人敬佩,很值得当代书画鉴定工作者效仿。
(责任编辑:谢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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