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慈珂:国家版权局负有保护书画著作权的责任
2011-12-14 17:08:23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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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 于慈珂
由中国日报知识产权周刊、中国知识产权杂志联合主办的中国当代书画艺术知识产权论坛,暨中国当代书画知识产权保护展于2011年12月13日举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致辞中表示,书画作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它的著作权保护意义非常重大。以下为文字实录:
于慈珂:非常高兴能参加今天这个活动。首先我代表国家版权局对这次活动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就是著作权,在书画艺术里的知识产权体现也是主要表现为著作权。书画作者根据法定的著作权,通过创作、运用以及传播,来获得自己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通过社会文化的发展。所以著作权的保护对书画艺术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十七届六中全会刚刚召开,做出了我们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书画作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它的著作权保护就显得意义非常重大。国家版权局作为一个著作权的管理部门,负有保护书画著作权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愿意为中国书画艺术的著作权保护出力,愿意对中国书画艺术作为一个护航者,同时也愿意为中国书画艺术的发展作为一个助推器。
最后预祝这次活动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周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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