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艺术成了“过街老鼠”
2012-02-16 15:31:04 陈煜堃
去年北京艺术家成力的一场“大尺度”行为艺术惹来官非缠身。然而此舆论风波尚未散去,日前武汉光谷街头又上演了“女子以狗链牵男”的一幕,同样被当事人冠上“艺术”之名的如斯行为,再度引起社会连声诟病。
据悉,这一女三男都是青年艺术工作者,他们宣称灵感是源于李阳家暴事件,希望通过这场名为“举起你道德的皮鞭”的行为艺术来打破“男尊女卑”的畸形秩序,进而呼吁男女平等。
所谓的行为艺术(Performance Art),是20世纪中叶兴起于欧洲的一种实验艺术形态,其在以艺术家自身为媒介的行为发生过程中,通过身体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就此看来,关于行为艺术的好与坏,并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衡量标准。
但在与国际著名行为艺术策展人乔纳斯·斯坦普的对话时,笔者更多的是听到一种“诗意的,有深度的,可以打动人的”描述,然而行为艺术在中国出现至今,却更多是被冠上了“病态”、“血腥”、“暴力”等称谓,不仅在社会上饱受诟病,同时在艺术圈内也引起广泛争议。正如眼前的“用锁链、皮鞭、匍匐前行、舔舐鞋子等‘待遇’招待男性”的一幕,只有“行为”,不见艺术,直白得仿若一出叫人产生生理恶感的闹剧,何来在特定环境和含义为依托去传递什么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
我们不应该排斥艺术的多元,更应该包容艺术家的创作。但一些所谓的“行为艺术家”,依旧是挟冠冕堂皇的理由,行视觉绑架之实,那只能让行为艺术最终落得一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尴尬境地。
(责任编辑:潘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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