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的意涵只属于视觉感知本身
2012-04-09 09:16:39 郑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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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楼空间展出艺术家李超近期的小幅油画。初入展场,你会对这些经过精致摆设的,看上去粗糙质感的厚颜料绘画“习作”,感到颇为不适。过分随意的笔触与无语境的事物构置是对审美经验最为冒犯的举止。当然,我们不能就此判决这批绘画是低劣的,这是因为没有任何一幅绘画是低劣的。
视觉与背后的故事的离散是我们误读图像的原因之一,而背后的故事与视觉的所指、能指之间又存在着更为难以界定的距离,绘画背后故事的真实性更是无从判定。这便是在我听到李超的这批绘画因“默写”而来,有所疑惑的起因。
这并非是在质疑李超不参照任何事物的绘画行为的真实性,因为真实性无从质疑;也非是在质疑这种凭视觉经验与想象绘制出来的图像的意义,因为不论如何,李超忠于经验与想象的描绘具象之物都是具有实验性与创造性的。我的疑惑仅仅是着迷于“故事”对图像意义的助推力量。
当我得知这些简易的绘画背后的故事的时候,为何会猝然改变了原有的印象,而转为褒赞?我们犹如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得益于绘画背后故事的启示。这是包括我在内的绝大部分人理解事物的几乎无法抵御的心理暗示。不论是贡布里希认为的绘画是一种知觉的记录,还是诺曼·布列松所强调的绘画是图像的社会性及其符号的现实,他们的阐释都回避不了故事的功效与统括。图像意义的生成似乎必须借助于故事,作为艺术的绘画也必须参照历史(故事)上下文,才能具有意义;归根结底,较为准确的说,我们生活在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故事而非图像里,故事的历史存在时间远比图像存在的时间要长。在感染力方面,图像与故事简直无法比较,后者的胜出毋庸置疑。这是否在说明,我们只凭对故事的兴趣才能与这些绘画保持关系,包括作者在内。
某种意义上了来说,眼前的绘画与你得知背后故事的绘画是两张绘画。前者是你通过经验、知觉、分析、判断得到意义的绘画;后者是在艺术家本人的明示与引导之下,有关故事的绘画,而非作为图像的绘画本身。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你可以认为故事是“当代艺术”的一部分,但千万不要认为故事是作为图像的绘画的一部分。在我们经历了解读西方大师绘画的程式化训练之后,“背后的故事(历史民俗文化)”成为必不可少的研究工具,史学家、评论家也更为主动的感兴趣于故事的绘画或绘画背后的故事。
这里出现的问题是,当绘画承载了过多观者以外的他人的明示之后,在我们眼里只有他人的故事。我们对绘画不能感知到自我解读后的通透与升华,我们吸纳的仅仅是创作者与策展人咀嚼后的意义,而这种意义较大程度的都会成为过度阐释。这种强加的解读暴力与不辞辛苦的说教在剥夺我们判断力的同时,也抛离绘画的魅力而走向神道设教之路。
非常讽刺的是,我们拒绝旁人明示,又不可避免的陷入自己的故事之中。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对于一幅绘画而言,创作者之于绘画的意义只属于创作者本人,观者的视觉感知仅属于观者,策展人与评论家由于其职责的原因,他们的“过度”的解读也并不属于其他任何人。
总而言之,视觉感知并非一定要通过背后的故事构成理智深思,才会得来所谓的准确且有效的意义。视觉将观者引导至图像的表面,以此形成视觉的反应,而不是直接获得意义。你可以问创作者为什么这样画,画的是什么,但不要以为他给出的解释就可以引向绘画的意涵。绘画的意涵不属于任何人,但也属于任何人,它仅仅只属于的是视觉感知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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