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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可能出现的文化企业税负加重

2012-05-11 08:36:49 杨浩鹏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消息称,从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一季度运行情况看,改革总体运行平稳,成效初显。下一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跟踪试点运行情况,及时解决试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总结上海试点经验、完善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而据媒体报道称,北京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已于近日获批,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北京多个部门和行业组织已经完成了有关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测算。然而根据测算的结果,曾为多数上海试点文化企业带来减税利好的“营改增”,却可能加重北京文化企业的税率。

  “营改增”:文化产业发达地区争先恐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而文化行业适用的是6%的低税率。

  自上海市今年初正式开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有3万家文化企业纳入试点,约占12万家试点企业的1/4。而据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透露,有70%的试点文化企业税负下降。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很多文化企业卖的是创意、设计,但是创意设计不可能仅靠大脑思维,还要借助技术设备。比如动漫制作企业,除了人力资本投入以外,还需要购置不少软件和电脑、图像设备等。购置设备时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在销售创意产品时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把它们缴纳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后,前后缴的都是增值税,根据《试点方案》,两者之间就能够抵扣,从而只对产品增值的部分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曾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除了重复征税。这对于运作过程中流转性强的文化企业来说是一项减负利好。文化企业可以放下包袱,放开手脚向专业化细分和升级换代迈进,更有利于开发衍生产品,完善产业链。

  此外,根据《试点方案》,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如果上海之外的省市的文化采购商购买了作为试点地区上海的试点文化企业的产品,这样将获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优惠。”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办公室主任胡惠林分析说,作为最先开始试点的上海已形成一个税收洼地,使得市场资源配置向上海流动。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负不公,所以“营改增”必然会迅速在全国铺开。

  这也刺激了另一大文化中心城市北京——由于北京的文化服务业在整个经济大盘中占有比上海更高的比重,且北京市的文化企业多以大中型为主,辐射性更强,对周边市场乃至全国市场的需求和开发意愿更强烈,因此,北京市在短暂的观望后,也愈发迫切成为试点地区。而作为紧挨着上海的江苏,则成为试点的“直接受害者”——上海试点文化企业因为可为客户开增值税发票,因而在江苏的文化订单大增,极大地促进了上海文化企业打入江苏市场。如此优惠政策,让追求跨地区文化产业整合的省市不能不眼红,因此,江苏、天津、重庆和深圳等地也正在积极申请成为试点。

  北京试点:带来文化企业税负加重?

  上海的试点经验取得阶段性成功之后,也让各界开始探讨移植上海经验到北京乃至其他试点地区施行的可行性。然而根据相关部门和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估算结果显示,上海的试点方案很难在北京直接复制,否则北京的文化企业税负会明显增加。

  为何会出现如此结果?财政部此前测算认为,文化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改为增值税后,对应的税率将是6%至10%,如果减去可抵扣部分,总体来说税负应是下降的。

  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沈哲彦表示:“这一方面是由于改革区域的局限性,导致部分企业在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情况下无法进行抵扣,使相同税率水平下比同类企业的税负负担重,另一方面是由于不同企业的发展时期和成本结构等因素的不同,而使其税负加重。”

  据了解,目前上海文化企业一般纳税人此前的营业税以5%税率缴税,实施增值税后,税率为6%,可以抵扣进项。并且上海的文化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而小规模纳税人过去营业税以5%的全额纳税,税改后实施3%的增值税,但是进项不可抵扣。

  相对来说,北京文化企业中大型文化企业比例更高,无法按照上海的试点经验,实行3%的低税率。因此,如果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换算,影视、动漫、广告、会展等行业都会出现一定的税负加重。如北京广告营业税税率是5%,加上其他的附加,总税率有8.5%。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如果5%的营业税率变成6%的增值税税率,由于广告行业可抵扣部分偏少,显然是负担增加的。如果改为3%,则税负下降。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副秘书长高永懿表示,北京文化行业要么实施3%的增值税税率,要么增加抵扣进项,比如人力成本。“如果不抵扣进项,仍实施6%的增值税税率,可能税负要加重。”

  借鉴上海:专项资金补贴

  鉴于可能出现的北京文化企业税负增加,有专家呼吁,北京市在试点工作中,能否划定一个相比6%更低的税率,这样也有利于通过税收优惠直接补贴那些受困于资金瓶颈的中小文化企业。然而根据目前相关部门的回复来看,由于最低税率业已确定,并且关系到整个试点全局,因此很难再做出调整。

  事实上,作为第一个试点地区的上海,也有30%左右的文化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税负加重,上海也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了相关主管部门。但据媒体报道,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是,地方可以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以抵消部分税负增加的影响,但过去的试点方案,难以大改。

  针对部分企业税负增加问题,上海市设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专项资金”,专门为试点期间部分税负增加的企业提供过渡性安排。其中,因改革试点税收负担增加的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此外,因难以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的企业,同样可以根据情况,在过渡期内享受适当财政扶持。

  如果“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实施,根据国泰君安的分析,有线网络公司受益最大,缴税额均有较大下降;影视类、新媒体类公司缴费额有降有升,毛利率较低的企业受益;多数新闻出版及动漫类公司缴费额上升。考虑到此次税改的精神,出台相关配套措施解决多缴税情况很有可能。

  此次北京市提前完成的“营改增”测算,也为可能出现的文化企业税负加重提供了一定的缓冲期。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沈哲彦表示:“在此期间,政府应对相关企业设立一定的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税负成本。同时,文化企业也需要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创新发展模式和内容产品,积极调整企业结构适应新的税改制度,使税负负担得以缓解。”

  此外,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营改增”政策也对很多尚不规范的中小文化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关于企业的会计核算和发票管理制度应在“营改增”之前得到健全。

(责任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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