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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秀于林之辩证法——再读林茂森

2011-10-25 09:00:28 陈默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此古人一解;木秀于林,栋梁之材,乃今人新意。前者强调“出众”风险,后者注重精英价值。二者之间,风险是相对的,价值是绝对的。古人在辩证法的掩隐下,道出做人为事之精妙所在:平庸无恙乏善终,精英历险得佳境。故有“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之咏叹,激励古今圣贤达人,求知不辍,拓新未止。

  艺术家林茂森,其姓名与前述话题偶合,事出无意,情至必然。15年前与其相识,斗室蜗居,舞文弄墨;平民寒士,礼贤合人。不见其混迹上流社群,但常与街坊邻居兄弟哥们小酌厮混。此类边缘化的生活方式,情形与魏晋风尚相似,也与其边缘化的艺术思考形成对应。也曾疑虑,这厮要走向哪里?在并不宽广前路坎坷的水墨旷野里,他能有几成胜算?

  有道是水墨如“水”,有形无迹;水墨如“天”,大道无边。自古迄今,企图创造者、超越者多如蚁蝼,喋血冲撞,哀鸿遍野。最终遗存于史,被后人追捧敬仰者乏善可陈,令人唏嘘。它事实上为从业者制造了硕大玄机,也暗伏着无以明察的妖雾迷障。这也可能是林茂森对待迷局的拙径:避实就虚,冷眼旁观;隔山打牛,白日解梦。不追大流,不入时尚,恪守单纯清静,在当今世道殊为难得。

  今次入京公干,于一大展上见好事者将南齐谢赫之“六法”,隽刻于数米高之大石碑上,鎏金凤舞,形制赶超皇族。不禁窃笑,此举乃歌功还是损德?千余年浩浩荡荡水墨人奉若神明的金科玉律,岂容尔等鼠辈糟践?转念再思豁然:泱泱水墨,深不可测,岂是“六法”所能囊括?事实是,有“法”则禁锢,有“法”则废功。艺术之境,无法无天。此案例赠与林兄,欣赏其为人为艺之道,惟愿其艺术方式更暴力,情结更单纯,图像更迷人。

(责任编辑:王博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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