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画家石墨:如何用制度来推动艺术创作
2011-12-13 15:59:17 林明杰
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中国如何用法规来为艺术家创造公平竞争和发展的环境和机会?日前,旅美画家石墨返沪探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起他在美国10年的从艺生涯,在这方面的一些亲身经历,可供借鉴。
公共建筑给机会
艺术家首先面临的是生存问题。在美国,画家不是靠政府养,而是靠社会需求。美国的法律制度为其创造了很多机会。譬如,美国规定,公共建筑(如图书馆、会议中心、机场等)造价的15%必须用于购买艺术品。但是,买什么艺术品不是由该公共建筑的“主管部门”决定的,而是由当地州、市艺术委员会决定选择哪些艺术家来创作。石墨以他参与竞标加州萨克拉门托国际机场总标价500万美元的巨幅画作为例来说明。石墨说,他创作的《美国河之晨》最终夺标,但是在终审时,有两位与他熟悉的评委主动要求回避。“所以艺术家根本不需要动脑筋去通路子之类,没用。”石墨笑道。
“一旦艺委会选定了艺术家,没有人可以干预艺术家创作作品,要求这么改,那么改的。”石墨补充道。
鼓励捐赠促市场
美国法律鼓励赞助艺术。艺术家被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建筑和环境选中的作品,都是由艺术赞助者买下来捐赠给对方的。法律不仅规定捐赠者可获免税,而且还留有余地让赞助者得些“便宜”。
那么,艺术家、经纪人和捐赠者是否有可能通过拍卖行进行虚假行情炒作呢?石墨说,在美国这几乎不可能。首先,他们从小受诚信教育,再则法律对不诚信的惩罚非常严苛,一次诚信出问题,终身出局。谁要是敢通过炒作虚假行情来骗税,一定坐牢,而且从此没有可能在这个行业混了,其他行业也很难混。
已售作品还生钱
艺术家不仅仅靠卖画赚钱。如果博物馆收藏了艺术家的作品,艺术家就有权利在博物馆的商店里销售他的画册、艺术衍生品等。这也成为艺术家一份长期的收入。
更有意思的是,艺术家卖出作品后,如果作品又转手交易并产生增值部分,艺术家还有权分享。石墨说,美国规定,艺术家作品售出后,如果收藏者转手再卖出,其增值部分的15%要给艺术家。
艺术家出售作品不包括版权,购买者无权使用艺术家的版权,不能把作品用于商业。如果要用于商业用途,如广告、印刷品之类,还要付版税给艺术家。
画家不能当“裁判”
石墨说,美国的博物馆、美术馆馆长、艺委会成员都不是由艺术家来担当的。美食家不可以由大厨来担当,裁判不可以同时是运动员。这样就避免了艺术家门户之见的局限和人情关系的影响。博物馆、美术馆馆长大多是由艺术和艺术史研究学者来担当。艺委会评委也不会是艺术家,大多由艺术史家、艺术批评家、艺术赞助者组成。艺术家除非放弃通过艺术创作来谋生,否则不可能担当这些职务。
我国正面临文化艺术大发展的历史契机,怎样才能有效地推动艺术繁荣,已成业界思考的焦点。旅美画家石墨的讲述,只是一个艺术家的亲身感受,未必严谨。国情不同,方法各异,但是有一点是相通的,鼓励艺术家全身心地投身艺术创作,形成百花齐放的艺术盛况,还要靠合理合情、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黄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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