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廊与艺术家的三种和谐关系类型
2012-10-16 10:59:16 马学东
尹朝阳及林天民与赵少康夫妇
和谐的画廊和艺术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相成就的关系。这当然也取决于画廊和艺术家的水准,简单归纳分析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恋爱型”,这种类型主要指的是一些新成立的画廊和未成名的年轻艺术家之间的从合作到签约的过程。新画廊可能缺乏的是经验和自身的定位,开始也不可能能够和已经成名成家的艺术家合作,而对画廊而言经营初期贸然和艺术家签约合作其实也是草率的,要在经营一段时间的基础上选择艺术家。因此对于新成立的画廊来讲经营策略最好是选择未成名的年轻艺术家进行合作,从中选择合适的艺术家进行长期合作。目前国内很多新成立的画廊普遍打的也是年轻牌,选择年轻艺术家合作。这种模式就好比画廊和艺术家之间再谈恋爱,能不能走,能走多长时间,这其实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画廊要借展览、深入艺术家工作室的机会更深入了解艺术家,艺术家也要借展览的机会多了解画廊的能力,说到底是双方通过合作双方在试探对方是否专业、是否合适,最终形成对互相的一种判断。互相磨合的好了最终可能恋爱会走向婚姻,总不好,双方各自寻找合适的其它人。
第二种是“朋友型”。这种关系在国内画廊届是较为普遍的。画廊和艺术家的合作普遍也都是从朋友关系最终变成商业合作伙伴关系的,没有基本的信任双方无法合作。画廊主要通过各种商业和非商业手段最大限度的推广艺术家的作品,而同时艺术家也需要不断的突破自己,向前发展职业生涯。双方共同成长这种愿望当然是好的,但这毕竟只是理想,当其中一方成长的步伐慢于另一方的时候,双方的“朋友型”合作关系就很可能变成阶段性的。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就像每个人在人生的不同的阶段都会结识不同的朋友一样。例如最典型的例子可能算是曾梵志,曾梵志与上海香格纳画廊合作多年,香格纳对于曾梵志作品的推广也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曾梵志知名度的提升,创作再上的台阶,自然就会选择与全球更好的画廊合作,例如他就与美国老牌的经营现当代艺术的知名阿奎维拉画廊合作,去年也还于更大牌的高古轩画廊合作,这是艺术家发展的必然结果。不是香格纳画廊不好,而是艺术家需要找到不同阶段的朋友,曾梵志目前仍然与香格纳画廊保持着很好的朋友关系,这就是此类最典型的例子。
第三种是“婚姻型”。这种类型在现代社会并不多见,因为画廊说到底是一门生意,像卡斯蒂利这种类型的画商可以说是基本绝迹,在国内尤其不太可能出现。国外画廊业发展比较成熟,他们很多画廊主对于画廊的认识很深刻,都有着很长远的打算,并且很职业,艺术家也很职业,因此画廊与艺术家之间的合作相对稳固,有的确实是这种长期类似于“婚姻型”一辈子的合作。
但是以上三种类型都只是理论上的,甚至只是很个人化的简单总结,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前两种类型混合的。当然国内的画廊和艺术家之间目前更为流行的是“合作关系”。国内很多艺术家并不与画廊签订定期合约,而是与画廊合作,将展览变成了一个个项目,这样的发展结果是很多画廊都没有自己独家签约代理作品的艺术家,所以你逛798艺术区就会看到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在很多家画廊都有展出就是这个原因。可能是现在画廊太多了,可能是画廊不专业?很多国内的艺术家不愿意与画廊签约,美其名曰是因为怕受到画廊限制。
这种限制主要更多体现是在经济上的,当然创作方面也有。但其实从理论和实际操作上来讲,艺术家不应该变成经营自己作品的那个人,那个人应该是画廊,尽管很多艺术家明白这个道理但也仍然不愿意和画廊建立固定合作关系说到底是不少艺术家不想让出部分利益空间给画廊。自己直接在工作室能卖画为什么还要与画廊进行分成,这可能是很多艺术家的真实想法。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合作是双方的,一味强求艺术家要职业起来是单方面的,画廊的专业性更为关键,相对于艺术家的个体来讲,画廊是一个团队在运作,他的职业水准不仅体现在展览、推广上,职业还体现在与艺术家的利益分配上,经常听见身边的艺术家朋友吐槽一些画廊展览做的不专业、也很难支持艺术家一些创作想法,更有些经常延期付给艺术家费用。
画廊和艺术家之间都要职业起来,试想如果一个画廊没有独家签约一些重要的艺术家,形成经营的特色,那么画廊的品牌其实就很难建立不起来,这就好像如果滚石唱片公司没有李宗盛、周华健、陈淑桦这些优秀的歌手和创作人,滚石唱片公司能够屹立30年吗?同样的国内的画廊如果一直都是这种和艺术家之间的合作关系,缺少长期的合作的模式这样发展下来的结果就仅在经营方式上和国外接轨,但实际还是摆脱不了沦落为画店的尴尬命运。
(责任编辑:江静)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雅昌艺术网的立场,也不代表雅昌艺术网的价值判断。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