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透视下的赝品
2012-12-22 10:13:08 马健
艺术品作伪古已有之。以书画赝品为例,据考证,制作书画赝品的年代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公元220-265年)。东晋时期制作假画的技术开始日臻成熟,而唐宋时期以假乱真的程度已令世人侧目,明清时期的书画作伪之风则有过之而无不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艺术市场的日渐火暴,赝品的泛滥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出现了许多分工程度和制作工艺都极高的专业化作坊和工厂,以致于收藏者对于赝品早已是见怪不怪了。
严格来说,赝品可以被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复制品,另一类是仿制品。所谓复制品,是指从材料、形体、工艺、风格等方面都要求与原作保持一致,力求神形毕肖,可以乱真的艺术品。而仿制品与复制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仿制品的制作不受材料、大小、数量等方面的限制,但求形神相似。因此可以批量生产、广为销售。这就是说,仿制品的制作工艺和制作成本都远低于复制品。
人们通常认为,赝品之所以能够顺利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收藏者不幸“打眼”而造成的。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尽管不少复制品确实有足以乱真的“资本”,然而,绝大多数仿制品都是很容易被人识破其“赝品”面目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赝品之所以能够顺利交易,实际上是与一些收藏者“知假买假”的行为分不开的。但是,我们有理由问,收藏者为什么会“知假买假”呢?
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解收藏者收藏动机的多样性。不可否认,对于许多收藏者,尤其是那些抱有投资动机的收藏者而言,他们显然会视赝品为“洪水猛兽”。但是,由于艺术品的真品数量有限,收藏者的收藏动机各不相同,而且,收藏者的收藏行为还不得不在客观上受到购买能力的约束。因此,收藏者有选择性地购买一些制作精美的复制品,或者价格低廉的仿制品来“把玩欣赏”也是情理之中,可以理解的事情。
不仅如此,在艺术市场上,收藏者普遍认同这样一种理念——“百年无废纸”。换句话说,即使是赝品,也并不是丝毫没有价值,完全不值得收藏的。由于赝品能够在不同程度上满足各种收藏者的需要,例如“把玩之乐”、“炫耀价值”,等等。因此,才造成了“赝品有市”、“赝品有价”的现状。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艺术品鉴定专家在鉴定艺术品真伪的时候,通常会报出几种不同的市场参考价:真品的价格、“高仿”(复制品)的价格,以及“低仿”(仿制品)的价格。此外,如果还要细分,“旧仿”与“新仿”的价格也是各不相同的。
事实上,由于艺术市场上的传统观念和收藏者的客观需要,许多收藏者对待赝品的微妙态度并不是行外人士能够深刻体会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赝品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在不同程度上满足收藏者的需要,因此,收藏者愿意为之“付费”。近年来,拍卖会上那些被公认的赝品之所以销售态势良好就部分地反映了这个问题。例如,精仿陆俨少书法的赝品能够卖到3000元左右,而精仿吴昌硕“花卉”的赝品则能卖到8000元左右,精仿张大千“仕女”的赝品更是能够卖到10000元左右。当然,如果将复制品或仿制品以假乱真,利用收藏者的无知而谋取暴利,显然就不再是简单的赝品销售,而在某种程度上涉及欺诈了。
(责任编辑:王博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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