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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部门:未列入文保单位 没有法律依据进行保护

2012-09-25 09:37:07 邓志高

  塘厦镇石马社区新围村。一栋解放前的碉楼。

  在现代化建筑的围城中,它鹤立鸡群。

  几十年来,老碉楼几易其主。如今,它正面临“命运呼叫转移”:一边是新主人要拆除它建新房,另一边是村民们的难以割舍。

  早已远离战争的老碉楼,最近“硝烟”再起拆?不拆?

  “不能拆,坚决不能拆”

  21日下午,记者来到塘厦镇石马社区新围村,找到了附近居民反映的碉楼。

  由于碉楼的年代太久远,已鲜有居民能说出这栋碉楼的来历。不过,在附近居民的心目中,这栋碉楼已不是一栋简单的建筑,而是一栋能研究新围村甚至塘厦镇历史的文物。

  “在满眼皆是现代化建筑的塘厦镇,试问哪个村还有这样古老的建筑?不能拆,坚决不能拆。”不少新围村村民看到碉楼被拆除,十分心痛,但又无力阻止。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栋碉楼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分为主楼和附楼。主楼高15米左右,附楼的高度只有主楼的一半。

  记者看到的主楼,已从顶部被拆除了1米多,多名工人在附近准备工具,以作进一步拆除。

  将拆除碉楼建新房

  记者在现场找到组织拆除碉楼的邓先生。邓先生介绍,他是韶关人,是这栋碉楼所占土地的新主人。

  邓先生说,很早以前,他就从一名香港人手中,购买了这块面积为280平方米的土地,耗资70万元,办理了相关手续。购买土地的协议中,包含了这栋碉楼。

  大约5年前,相关部门前来查看这栋碉楼,但未将其列为文物,也未表示这栋碉楼不能拆除。这块土地闲置多年,已影响附近的环境。于是,他打算拆除碉楼建新房。

  邓先生还介绍,这块土地的所有者最初是新围的一户大地主。碉楼应该建于解放前。那时,地主家的房子在里面,碉楼作为附属建筑,主要作用是防御外来侵袭。

  记者看到,碉楼主楼的四面,都有一块扇面大小的“窗户”。知情人介绍,这些“窗户”,是监视周边动静的。“窗户”里面潜伏着家丁,遇到袭击时,家丁从“窗户”里面往外射击抵御外侵。

  文物部门称无法律依据保护

  拆除这栋碉楼是否得到相关部门允许?邓先生说,这栋碉楼很矮,也不好看。此外,文物保护部门也未明确说这栋碉楼不能拆。

  石马社区书记刘巨良说,这栋碉楼确实是解放前的建筑,也是村里最古老的建筑。“我也觉得拆除不太合适。可惜那里已经卖了,而村里的经济能力又有限。否则,村里可以收购保护起来。”

  那么,这栋碉楼是否属于文物呢?随后,记者联系上塘厦镇文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前几年文物普查时,他们已经前往查看,但没有将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没有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就没有法律依据进行保护,也就是说没有法律规定不能拆。”

  而邓先生则表示,他将暂时停工,待文物保护部门再次确认后,再决定是否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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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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