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达新标准红木家具4个月后将禁销
2012-11-24 11:18:34 未知
按照国家2012年8月1日出台的强制性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要求,从标准出台之日起6个月后,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否则禁止销售。
2013年2月1日之后,红木家具必须标配“1书、1卡、1证”(即产品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方可进行销售。业内人士称,这种新规则是对红木家具身份和质量的三重保证,也是责成品牌对红木家具真实信息明确化的手段,将有效降低消费者的购买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红木家具的种类比较多,材质也有很大的差别。红木家具市场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时有发生。《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我国的红木家具市场在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质量明示、试验方法等在内的十项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及细分。
记者走访惠州部分红木家具卖场,看到部分家具已按照新国标要求,将“书卡证”配齐。同时,也有部分红木家具卖场老板认为调整的时间有点短,“距离红木家具新标实行之日还有四个多月的时间,但将"1书1卡1证"配齐是件耗时耗力的事,很多商户怕时间来不及,希望卖场能延长清除时间,但我们已明确表示将严格按照新标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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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万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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