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野夫:艺术品、艺术商品与商品艺术的区别何在(一)
2012-12-31 10:46:20 邓嘉斌 邓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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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拍卖行业多年,在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裁兼艺术总监王野夫先生,于12月15日受首届大学生艺术博览会邀请,进行了一场激情澎湃的艺术讲座。讲座的题目为《艺术零距离》,主要是与观众分享他对于艺术的理解,对艺术品的理解。
讲座的第一个话题是王野夫所理解的艺术品。他从达芬奇的名作《蒙娜丽莎的微笑》切入讨论了一般民众与艺术的关系,由此分享他对于“艺术品”含义的理解。王野夫认为艺术品就是艺术家脑袋的事情,只要他拥有的技术足够他去表达便可,技术并不是评判标准,而是超于自我的价值,站在人性高度上思考的价值。
第二个话题则是艺术商品。王野夫认为艺术商品有两个基本要素,第一个是艺术家要具备高超的技术,第二个艺术家要有捕捉中产阶级以上人群的情感能力。如果说第一个话题中的艺术品是由脑袋决定的,那么艺术商品则是由情感决定的。而商品艺术没有价值,就是一种产品。在这个话题中,王野夫用了张晓刚的《大家庭系列》作为例子,去解释艺术品、艺术商品以及商品艺术的区别。
在最后,王野夫对有意购买、收藏的艺术爱好者提出了一点建议: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在选择的艺术品的过程中,并不是挑最贵的艺术品,而是要选对的艺术品。
(责任编辑:邓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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