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书画的异体同质性
2013-01-10 15:51:56 李毅
“书画同源”的观念最初是与宗教、图腾崇拜或巫术礼仪等活动有关的,它以图画所象征的某种庄严神秘,来促进部落集体的团结和精神上的激发。远在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画在陶器上的图画如鱼、蛙、鹿、鸟、花叶、舞蹈等,是中国最早的绘画作品。而最早的象形文字,也是用线条画成的一幅幅小画,后来演变为现在使用的汉字。因为绘画和写字都用同样的工具,并且都是以线条为主。唐代美术史论家张彦远首先将这理论系统地引入中国古典书画美学理论,如他在《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中说:”书之体势,一笔而成,气脉通连,隔行不断,唯王子敬明其深旨。放行首之字,往往既其前行,世上谓之一笔书。其后陆探微亦作一笔画,连绵不断,故知书画用笔同法。”就是对中国书画表现形式同源的最早论述,后来又被历代学者关注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理论资料。”书画同源”被作为中国书画的术语,应该指的是中国绘画和中国书法的关系密切,两者的产生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在画史上,先秦诸子的”河图洛书”是”书画同源”说的依据。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中的”颉有四目,仰观垂象。因俪鸟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是时也,书画同体而未分,象制肇始而犹略。无以传其意,故有书;无以见其形,故有画。”亦为最早的”书画同源”之说。《殷契》古文,其体制间架,既是书法,又是图画,近人郑午昌称之”可谓书画混合时代”。
中国书法与绘画的艺术追求,不仅在于其形式美,更在于蕴含着抒情的艺术意境,也就是说,”书画同源”的”源”字,不是仅停留于表面的表现形式和笔墨运用上的同源性,而是深入到了书法与绘画艺术的神髓之中,它们具有相同的意境之源。传统中国画从”以形写神”、”遗貌取神”而成为表现”意象”的造型艺术,其追求重点并不在形、在貌而在神韵之上。苏东坡曾有诗云:”论画贵形似,见与儿童邻”。绘画艺术中最具东方含蕴表现特色的写意画,无论是写意山水还是写意花鸟,都是以贵在得其神髓而被人所推崇。若画不能现其神韵,那就只是一纸水墨,不能称之为画。而书法艺术在创作上也往往要借物象以创意,最终以文字本身抽象的形---间架、笔划、章法等来表达意境。由此可见,书法与绘画艺术不过是以其不同的形式,来追求事物共同的意趣和神髓之源---天地不言的大美所在,亦可谓二者具有相同的神髓、意趣之源。
从文明产生之曰起,人们便不可避免产生对事物记载的需要,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生活的不断复杂化,人们从最初的结绳记事,逐步发展为以图记事,最终又导致文字的产生。作为最古老的文字种类,甲骨文无疑是从最原始的图画发展成的一种具有高度概括力的记事符号,所以在商周时代流传下来的甲骨文和金文中,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保存有大量图画文字的存在。而这些文字除了包括象形与指事两种功能,更有一定的绘画因素的存在,这些图画文字随着人们对自身和客观事物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表现能力的发展,逐渐由图案化的形象符号演变为由线条构成的文字,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神奇瑰丽的书法艺术。而作为文字先祖的图画,毫无疑问地成为兴起书法艺术之后的、独具东方气韵的中国绘画艺术的基石。由此观之图画,与文字作为先祖们记事的工具,自是拥有相同的起源。而分别以图画和文字为基础而产生的中国绘画与书法艺术,必然也应有相同的起源。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文字、图画都不再仅仅是记录事物的工具了,而是成为人们表达思想、抒发胸臆、宣泄情感的艺术。而书法与绘画更是因为其作者的感情投入有了更高层次的艺术价值,他们不再是死的作品,而是成为作者活的人生写照,成为了有”心”之物。以清代著名的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为例,其画竹,除了尽现竹子清冷含蕴的神髓之美,也赋予其笔下的一颗心,并将自己的品性与竹子重叠在一起。其写字,更是用画兰花辦的形趣,将人生的感悟融入其中,所以,他的”难得糊涂”才能成为传世的书法佳作。古人有”字如其人””画如其人”的说法,人的品性皆会融入其书画作品之中的,书法与绘画艺术也因其作者而有了各自的品格。故此,”书画同源”的”源”,亦有源自人心之意。
(责任编辑:彭亚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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