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文交所“份额化交易模式”仍不变
2013-01-21 11:10:52 未知
时报讯(记者胡淼)昨日,记者从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获悉,目前尚未出台“清理”方案,而《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协议转让暂行规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则》)的正式发布,表明上市品种仍在进行交易并未停牌,份额化交易模式仍在继续。
天津文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出台《暂行规则》后,在天津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份额产品有可能转变为协议转让交易模式,即让转让双方在天津文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上通过申报达成协议完成转让,不过规定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得少于5万份,最终份额化的艺术品将通过要约收购、竞拍等方式退市。
此外,艺术品份额发售时,艺术品持有人必须保留不少于份额发售总量5%的份额,发售代理商必须先行认购不少于份额发售总量5%的份额。艺术品持有人所保留的份额及发售代理商认购的份额最早于该份额上市180个自然日后方可在本所交易。且发售代理商于T-5日或之前在本所网站将刊登份额发售说明书。
据了解,本月天津文交所还出台了新的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的交易规则,增加了“转让时间”(15:05-15:35),在该时间段受理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的交易申报。投资人已开立的份额账户自动升级为交易账户,在“协议时间”(9:30-11:30、13:00-15:00)进行交易。
(责任编辑:万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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