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意识的具体表现是否违反了人文纪实的原则?
2013-04-09 17:02:38 张建
摄影自诞生以来,就分为大体的两个支流。一是以画意为主导的艺术摄影(也有人称为:沙龙摄影),一是以写实记录为主的导的纪实摄影。
刚开始学习摄影时也分不了什么门类,主要以猎奇为主。随着不断的深入,自然而然的我们就会因为个人的兴趣取向而确立自己的摄影门类和风格。
纪实性因该是摄影最固有的特点之一,在摄影未发明之前人类历史是不可见的。因为以绘画的形式记录人和历史的真实性常常令人怀疑。而摄影这种利用机器把真人实景直接转化为图像的形式的真实性,是超越了任何形式的。这是我认为摄影超越任何一种艺术形式表现力的最大特点。
以我的了解,纪实摄影大体可分为:新闻报道纪实,人文纪实,民俗纪实等几种形式。然而在实际拍摄中往往没有这么简单,他不会拘泥于某一种特定的形式,但是在理论上还是要分开研究,分开讨论。
用相机和镜头记录真实的特定人群的生活,记录他们的生存状况和思想意识的活动,真实反映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各种现象,探索人类学层面的的具体意义,需要站在人类学的高度去思考和看待,也可以以强烈的个人主观意识去表现自己的独特见解和观点。我认为都是我想要和追求的表达方式。
那么如何去做到真正具有意义的纪实摄影呢?我在思考时常常会被一些具体的问题所困扰,我想通过这里向大家提出一些问题,希望有兴趣的朋友能发表你们的独特见解。困扰我的问题很多,我决定一次只问一条,方便大家共同讨论共同研究。
(责任编辑: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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