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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菁菁:艺术品管理条例缘何难产

2013-04-26 09:42:51 王菁菁

  2013年3月末,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举办的艺术品市场鉴定管理试点工作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透露,未来文化部将在浙江、江苏、湖南、陕西、广东和北京六省(市)设立权威鉴定机构。

  此举被认为是文化部为正在起草的《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探路。而早在去年年底,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就曾在北京文博会一场活动对外透露,“条例”的起草工作已正式启动。

  为何选择此时启动

  据悉,起草工作启动至今,已明确了画廊经纪、拍卖交易、展览展销、艺术品进出口等管理制度。据庹祖海介绍,条例的框架是有了,但鉴定问题还存在一些争议,2013年将进行艺术品鉴定的试点。他同时还指出,通过前期的摸底调查显示,当前影响艺术品市场发展的问题主要有市场结构不合理、法规缺位、机制不健全等。

  据了解,文化部此举并非一时“冲动”。“5年前起草条例的设想就有了,但是因为艺术品的概念很宽泛,而且从现有的与文物艺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存在着法律条款理想化、原则化,具体操作困难的问题。所以,一旦出台这类条例,不仅要考虑适用性,还会涉及很多方面,包括一些部门职能的交叉,所以并非易事。”一位曾在文化部市场司工作过的资深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既然酝酿了这么久,为何偏偏选择此时启动?对此,文化市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迅速,同时一些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直至目前,仍没有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市场,作为文化部门,应该在此时有效地发挥出行政管理手段,担当起应有的职能。

  对此舆论也存有异议。按照现有的职能划分,文物的管理归口国家文物局,拍卖企业的管理则归属商务部,如果拍卖文物,必须报请国家文物局审批。如果文物也算艺术品的话,“留给”文化部门管理的空间并不完整。“只要出台条例,有些领域管起来就名正言顺了。”有分析人士指出。

  艺术品概念难界定

  关于条例出台的时间预计,文化部文化市场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还不能确定具体时间。这确实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为真正启动后,参与起草的人士发现,很多框架性问题还需要论证。

  “条例的难点首先在于艺术品的界定,因为概念界定直接关系到管理范畴。但是艺术品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广义和狭义包括的范围不同,涉及的管理重点和方式方法也有差异,比如对于原创艺术品与艺术衍生品,就不能用一种管理方式。因此,科学界定艺术品概念是立法的难点之一。”该负责人说。

  记者发现,通常最容易与“艺术品”等同起来的,是“作品”和“文物”两个概念。从法律的层面上分析,三者之间明显存在着差别。按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界定,“作品”系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这个概念强调的是智力劳动的“创新性”特征,而“艺术品”则更为强调“审美意义”。可以说,在法律意义上,艺术品与作品是从属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是艺术品。而比较“艺术品”与“文物”,依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与艺术品强调物品的审美意义不同,文物强调的是物品所表征的历史文化意义和对科学研究的实用意义。

  有意思的是,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未对“艺术品”做出专门解释。研究人士指出,界定概念,将是此次条例起草中的重中之重。“即使此次条例仍不能明确解释什么是艺术品,最起码也要有一个管理的范围划分。究竟管什么,什么该管,什么又不该管。从现状来看,不管是文物还是作品,不同的方向牵涉到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并不是一家能完全说了算的。倘若笼统地用‘艺术品’这个词来概括,即便‘强行’出台,恐怕文化部门也难单独担此重任。”

  部门交叉需平衡

  采访中,文化市场相关负责人的一番话也在无形中印证了上述担忧。“艺术品市场是生态链条,不仅仅包含销售环节,还涉及鉴定、展览、进出口等多个环节,不同环节的管理都有其特殊性,而且也与不同职能部门相关。”这位负责人还说,“需要衔接现有不同的法规政策,协调难度大、管理体系复杂。大家都在关注要管什么和怎么管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在起草过程中对此充分论证。”

  有知情人士指出,现有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本身就存在职能管理上的交叉。很多时候,不光是旁人,就连一些管理人员也觉得混淆不清。“比如工艺美术行业,优秀的工艺美术作品是不是艺术品?但工艺美术归口于国家工信部,那文化部出台这样的条例岂不是还需要参照工信部的意见,将来管理又算谁的?”有人质疑道。

  再以书画作品为例。据悉,当前对于1949年以前的与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的作品管理归口于国家文物局,划分给文化部的则是现当代健在书画家。由此,业内人士进一步产生疑问,此次文化部的条例中对于书画这一板块怎么体现?按照文化部有关人士的说法,书画领域造假、售假泛滥已成为市场顽疾,言之凿凿当中颇有“管定了”的意味。但懂行的人都知道,书画造假主要集中在古代与近现代已故画家的作品上。如果条例要管,肯定牵涉到文物局;如果不管,跟初衷背离,那出台这样的条例实际上意义不大。

  除此之外,管理艺术品市场肯定还少不了拍卖。据了解,原本拍卖业的管理应当归口在商务部,但拍卖文物却又要报请文物局。

  几位拍卖业人士向记者直言,本来拍卖企业就面临着行政多门的“尴尬”,再来一个文化部门,会让他们更加觉得“吃不消”。而对于行政部门来说,同样的领域,你管还是我管,会不会遇到利益大家都想抢,碰到难题都想踢?可以说,从表面上看,此次条例虽是由文化部操刀,但实际上却触动到好几个部门的“敏感神经”。

  业内人士指出,正是由于这种种“落差”,在此次条例的起草制定过程中,一旦文化部协调不好,各方权益难以平衡,很可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是条例出台“遥遥无期”;二是即便出台了,由于实施中的种种不便,造成被架空的局面。

  一块难啃的“骨头”

  关于此次条例的起草,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是鉴定。当庹祖海通过微博申明“管理部门定规则并监管,绝不参与鉴定活动”后,一时间引得讨论纷至。

  记者了解到,现在公认权威的鉴定机构只有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不过这一机构通常不对普通百姓开放。而且,其鉴定基本集中在古代文物上。至于近现代书画,迄今也还没有哪家鉴定机构能做到让人心悦诚服。

  一旦如媒体报道的那样,文化部要设立鉴定试点,对公众服务,这无疑是件好事。然而,在艺术品市场纠纷增多的当下,假如鉴定机构有了国家文化部认定的背景,发生纠纷的时候,其鉴定结果多半会成为判案的有力参照。从这个角度分析,谁来鉴定这些机构?谁又来鉴定设立者?

  针对这一话题,文化部文化市场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之前有报道称政府要成立权威的鉴定,这在理解上是有偏差的。据介绍,文化部在制定条例中有关鉴定环节的前期,先是会对现有的鉴定行业进行摸底,了解其存在哪些形式,因为不同主体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行为准则不同,根据其主体性质不同研究管理模式;其次,对于多数人建议将其主体作为第三方机构管理,承担第三方机构的职责,文化部方面对这些问题都需要研究论证。

  有消息称,在文化部调研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提出,应当对鉴定机构实行准入管理,对鉴定人员实行资格准入管理,对鉴定行为进行规范。该负责人表示,在立法过程中会充分研究准入条件设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文化部一方面要引导鉴定评估机构发挥中立的服务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鉴定评估程序透明、权责相匹配鉴定行业规范。这是管理和立法的初衷,而不是因为现在鉴定评估行业乱了,就由政府自己去搞鉴定。对于目前一些口碑良好、行为规范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我们会积极支持,并关注其运作形式,对全行业有借鉴和推广的制度,也会研究吸纳。”

  其实,政府要规范管理鉴定,听起来容易却实施难。据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在文博机构工作多年的一位资深人士介绍,国家文物局也曾设想过成立专业的鉴定机构,然而,筹备起来才发现“水很深”。以北京为例,“比如说,中国文物学会下面有鉴定机构;中国博物馆协会也有;还有收藏协会,它们的鉴定机构还有分支。虽然这些学会、协会等都归国家文物局管理,但到了地方上,这些分支与其并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资深研究人士指出,鉴定难,难在古玩艺术品的特殊性,所谓的科技鉴定目前看来并不完全现实,更多的还是要靠眼力。而只要人为的因素占据绝大部分,面对利益,恐怕不是人人都能自持的——这也是为何国家相关部门对于鉴定领域混乱至今也拿不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的根源。”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一部法律法规的实施,分级执行能力如何,是保证其实施的基础,并直接导致效果的好坏。有分析人士认为,执行的过程中,问题和矛盾实则往往都集中在地方上,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此,作为制定者,能不能在宏观上给以出路至关重要。否则,初衷美好的管理,难以避免沦为“一纸空谈”。

  种种迹象表明,对于政府管理部门而言,管理艺术品市场绝对是块“难啃的骨头”,当然也是块“烫手的山芋”。正因为如此,文化部此次出台条例规范鉴定,不仅聚集了无数双眼睛的关注,其中也不乏抱着各种心态的人。

(责任编辑:董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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