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行 三种保险风险
2013-05-09 11:43:06 伊海娜·芭努安
国际上艺术品保险的常规做法
艺术品保险由其特定的风险状况决定,由于艺术品都是独一无二的,它们的风格材质不同,因此保险需求也不尽相同。如雕塑处理和油画处理必然不同,需要专业和储存机构操作。每张定制的艺术品保单,取决于3个因素:艺术品不同的所属性保单,如拍卖行业保单和私人保单肯定不同;风险不同,具体指安保措施、地点和运输方式不同,运输方式一般分为海运、空运、陆运;艺术品自身不同,主要是构成材质不同。
目前艺术品保险费率比较低,而且有更低的发展趋势。赔案多发生于包装和拆装当中。艺术品保险承保范围,对拍卖行来说会承保一切险,而对于博物馆中永久性的收藏,我们只承保修复风险和第一损失风险。除第一损失风险外,关于艺术品保险免赔额也不相同,免赔额可以为零、也可以根据拍卖行自身承受的能力设定。
艺术品保险业务是世界性的业务,因为艺术品的运输涉及世界各地。艺术品保险还有扩展条款,根据艺术品领域内不同行业可以设置不同的扩展条款,包括财产纠纷扩展条款、紧急安置扩展条款。
政府赔偿保险,针对价值很高的博物馆展会存在的风险,一般商业保险公司只会承担第一损失险,超过的部分将会由国家进行承担。
拍卖行遇到的三种保险风险
拍卖行常遇到的三种主要风险是:委托艺术品损害、拍卖行委托责任风险,拍卖行职业责任风险和产权责任风险。
首先是委托物品物质损失和损害风险。针对这种风险,拍卖行会以自身名义,购买保险作为卖方的担保,在落槌之前拍卖行作为卖方代理机构将会承担这一风险,从落槌之后到买方付全款这一段期间内的风险也是由拍卖行承担,担保更多是为了维护卖方利益的。拍卖行之所以投保,是因为作为受托者对托品具有看管利益和保险利益。目前在国际上拍卖行一般向卖方收取1.5%的落槌费用,不同保单有承保前提和条件,如责任限额、预算限额。赔案计算基础由不同的拍卖阶段决定的:交易前的计算基础介于与卖方委托最高和最低估价之间;交易后是以落槌价加上保单为基础;未成交也以最高和最低估价计算,一般是按照成交额和年收益计算的,很少有这两种方式都考虑的情况。
拍卖行职业责任风险与物质风险不同,是以买方为导向的保险。拍卖行会向买方提供有限保证,这个有限保证会规定:如果拍卖行拍出物品是赝品,拍卖行将向买方赔偿,但是赔偿金额只是买方支付的金额,不赔偿任何收益损失和其他损失。针对这一风险,拍卖行也会在卖方合同中规定,拍卖行有权向卖方追偿,追偿金额为买方支付的金额。同时拍卖行除了承担有限保证规定责任之外,还要负责过失责任,大多数情况下纠纷都是在法院解决的。如果法院判定拍品为赝品,就涉及到拍卖行负过失责任还是有限责任。一般拍卖行辩护费用会包括在赔偿限额中,通常赔偿限额会是过去12月中最高拍品的售价。保费是按照拍卖行年收益计算,这个保费一般比较高。
最后是产权纠纷。按照欧美法律规定,如果卖方对艺术品没有产权,那么我们购买该艺术品后,也不会对其获得产权。针对这种情况,卖方对买方负有严格的责任,需要买方和拍卖行向原卖方追责,并承担费用,本承保责任作为物质性扩展条款。如果赔偿限额较高可以作为拍卖行职业责任扩展条款,尽管这种保险与欧美地区的法律相关性更大一些,但是正如今天早上张会长所说,拍卖行业业务都是世界性业务,因此这个风险也是世界性的风险。
(责任编辑:郭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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