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霁翔专场讲座一:城市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
2013-05-17 08:52:02 未知
单霁翔
2013年5月13日晚6:30,由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会主办的“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论坛—博士学术论坛系列讲座”之单霁翔先生专场讲座第一场:《城市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由潘公凯院长主持,主讲人为历任北京市文物局局长,房山区区委书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现任故宫博物院院长,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的单霁翔先生。
作为本次讲座的主持人,潘公凯院长首先发言。潘院长介绍到:单霁翔先生是位对城市规划、城市文化理论研究以及传统文化、博物馆文化等领域都很有研究的“跨学科性”学者。潘院长表示很感谢单霁翔先生能来美院为大家做此次系列讲座,他相信这必将是一场丰盛的文化盛宴。
单霁翔先生本次讲座大致分为两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从“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 ;第二部分,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在具体谈及第一个部分之前,单霁翔先生表示“城市”既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又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家园。各个时期的文化遗产像一部部史书,惟有保留下来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化遗产,才会使城市的历史绵延不绝,也才会使城市永远焕发着悠久的魅力和时代的光彩。然而,我们今天可供选择保护的文化遗产已经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我们应当争分夺秒地既为当代,更为后代,把更多珍贵的文化遗产抢救下来,列入保护之列。
随后,单霁翔先生对第一部分:从“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进行展开。单霁翔先生谈到,当前,中国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建设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展开,文化遗产和城市文化特色保护处于最紧迫、最关键的历史阶段。面对种种问题和挑战,每一座城市都必须以文化战略的眼光进行审视,从全局的和发展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以期得出正确的创新理念。近30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在众多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但是,一些城市在物质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在城市文化建设方面重视不够。归纳起来涉及八个方面的问题,这都是应该避免出现的情况:一是避免城市记忆的消失;二是避免城市面貌的趋同;三是避免城市建设的失调;四是避免城市形象的低俗;五是避免城市环境的恶化;六是避免城市精神的衰落;七是避免城市管理的错位;八是避免城市文化的沉沦。
第二部分,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单霁翔先生首先阐释了何谓“文化遗传”:文化遗传包括物质文化遗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传。其中,物质文化遗传又包括不可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单霁翔先生为大家介绍几个世界文化遗传,包括澳门历史城区(2005年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殷墟(2006年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2007年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2008年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
单霁翔先生在谈到文化遗产保护内涵的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时代传承性和公众的参与性上。在谈到文化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性问题时,单霁翔先生讲到了两个例子:一个是陕西宝鸡民众保护文化遗产的事迹;一个是贵州黎平民众保护文化遗产的事迹。这些普通民众参与保护文化遗传的案例,无不令人动容。
另外,单霁翔先生还谈到文化遗产保护外延的拓展问题,这种文化遗产保护的拓展表现在:一是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素方面,从重视单一文化要素的保护,向同时重视由文化要素与自然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混合遗产”、“文化景观”保护的方向发展;二是文化遗产的保护类型方面,从重视“静态遗产”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动态遗产”和“活态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三是文化遗产的保护空间尺度方面,从重视文化遗产“点”、“面”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大型文化遗产”和“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四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间尺度方面,从重视“古代文物”、“近代史迹”的保护,向同时重视“20世纪遗产”、“当代遗产”的保护方向发展;五是文化遗产的保护性质方面,从重视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反映普通民众生活方式的“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六是文化遗产的保护形态方面,从重视“物质要素”的文化遗产保护,向同时重视由“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结合而形成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单霁翔老师表示,提出“从‘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并不是认为现代化城市不应该重视城市功能,反而,城市必须不断努力满足全体市民的各种功能需求;提出“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并不是简单的词语转换,而是在原有基础上的继承与发展。
讲座最后,单霁翔先生对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自己的三点意见:一是,新时期文化遗产应拥有自己的尊严;二是,文化遗产事业应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应惠及广大民众。
(责任编辑:邰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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