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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涛:对继续从事信札拍卖的几点建议

2013-06-18 13:41:06 季涛

  近期,关于钱钟书、杨绛夫妻的书信拍卖纠纷一事的报道劈天盖地,终于以拍卖公司的撤拍基本告一段落。通过社会各界对这件事情的分析,笔者在进行了简单的梳理之后,得出以下结论:此次信札拍卖出现法律纠纷的关键所在:拍卖行事先没有对信札中反映出的隐私权和著作权问题引起足够重视,而在新闻报道中将部分信札的敏感内容透露了出来,引起仍然健在的杨绛先生的反感!因为拍卖委托过程没有瑕疵,拍卖展示过程也具有可塑性,因而,该拍卖行在遵守《拍卖法》,甚至在遵守《著作权法》上没有多少可挑剔的。纠纷之处主要在隐私权上,而国内没有专门的隐私权法,其他法律所涉及隐私权的内容也不很细致,因此判定该拍卖行是否违法以及违法程度还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裁量。

  以前的信札拍卖为什么很少出现类似的纠纷?主要是因为所拍卖信札的写信人多已离世,而其后代对隐私的敏感度要远远低于作者本人;另外,所拍卖信札中也没有多少涉及政治人物、公众人物品行、道德方面的敏感内容。比如,去年北京匡时拍卖的梁启超信札,其中有很多内容虽然是第一次被世人所知,都是研究梁启超的很好资料,但因本人去世已久,已超出著作权保护期,梁家后人对信件中所披露的内容也并不感到有何不妥。因此,拍卖全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对于隐私权或著作权的争议。

  这次钱钟书信札事件给艺术品拍卖业一个警醒,不要为了炒作由头而在新闻媒体上披露信札内容!拍卖行的工作人员对所拍卖的信札要进行深入研究,对敏感地方要有所了解,以防范出现著作权、隐私权的侵权。

  近几年,信札拍卖十分火爆,也许一些人认为这次隐私权纠纷会严重影响未来的信札拍卖市场。笔者以为,这次纠纷出现是一个特例,似乎是一件坏事,但它也起到了好的作用,实际上,这次也是一次对信札的收藏和交易,对于信札市场的深入发掘,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都是一次很好的推广和培训。其结果只会更有力地促进这一市场的发展和成熟。

  对于拍卖企业,今后如何继续从事信札拍卖呢?笔者有这样几点建议:

  首先,尽量不要上拍仍然健在的作者的信札。如有必要拍卖,拍卖行要审慎研究信件中有无敏感内容,尽量不要在新闻推广中披露信札内容;当对信函的真伪弄不清楚时,拍卖行有必要将信札呈请作者协助鉴定。

  根据《著作权法》,只要作者依然享有其著作权,拍卖行就应该根据需要,对相应信札拍品进行“不完全展示”(比如,只展示信封或将敏感内容遮挡后的信函复印件等),或只对办理了竞买手续的客户进行私下介绍。

  当有信札的作者或者子孙对展示或拍卖某些信件提出异议时,拍卖行应该及时与其进行沟通协商;对于可能在拍卖过程中出现的对隐私权或著作权的侵犯,拍卖企业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必要时,拍卖行在与委托人协商后要及时将相应拍品予以撤拍。

  如今,拍卖场上有拍卖价值的名人信札中,大部分都有着书法艺术的收藏意义,其信件内容中多为往来公事、聊天、寒暄和生活琐事,反映出写信年代的历史情境,而相对敏感的隐私内容很少。这样的信札不失欣赏、收藏和研究的价值,对这样的信札进行拍卖没有什么不好。

  也许,将来有一天在《拍卖法》进行修改或某一天有可能制定《隐私权法》时,再来根据实际中存在的经验、教训以及种种问题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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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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