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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艺术中心:“同额免税”政策遥不可及

2013-06-24 18:07:23 张桂森

  从去年开始,原伊比利亚当代艺术中心至少有三度成为媒体头条的焦点,首先是3月份,由原伊比利亚艺术中心主办的刊物《独立评论》杂志因遭遇审查而停刊,紧接着7月份的一条微博传言让伊比利亚陷入“被倒闭”谣言当中,在伊比利亚掌门人夏季风的一番澄清之后,并没有恢复“平静”。三个月后,原伊比利亚再一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这次更是陷入“洗钱门”的谣言争议当中,这一次夏季风遭遇的国内外媒体的“围堵”。大概去年年底开始,伊比利亚艺术中心进入了改造阶段,并在今年2月底,伊比利亚当代艺术中心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更名公告,艺术中心名称正式改为“蜂巢当代艺术中心”,伊比利亚正式从非营利艺术机构向商业画廊转变。

  从2008年的“伊比利亚艺术中心”的非营利艺术机构起航,到2013年的转型“蜂巢当代艺术中心”商业画廊,5年的发展轨迹是否只是再次证明了非营利艺术中心在中国依然为时尚早?从策展人皮力最早的“U空间”到“博而励”画廊的转型,到任职“香港M+”,从孙宁最早的“CICA”计划到“站台中国”画廊的妥协,以及卢杰的“长征空间”和瑞士藏家尤伦斯夫妇一手打造的“UCCA”的转型,是否非营利艺术中心最终只能走向“终结”?

  困扰站台中国和伊比利亚的关键在于硬件问题,目前为止,国家政策对所谓非营利模式的机构并没有相关的扶持可以匹配。“这方面在国外已经很健全了,有赞助人制度,通常非营利的机构里边都有完整的董事机构。比如你是一个身份非常重要的人,可能就会成为某个美术馆的董事,你可以赞助,可以捐赠,相应而合理的回报可以让艺术发展进入一个相对良性的循环。在中国,这样的制度是缺失的,即便是有人愿意购买艺术品捐赠,捐了就捐了,连抵税的可能性都没有,最多只有一个徒有虚名的社会荣誉。”夏季风说到。

  UCCA前副馆长、策展人秦思源曾在接受雅昌艺术网采访时也提到,在中国的非营利机构的劣势在于没有相符的政策让它得到各个方面的社会资源。“比如说美国,如果是通过个人的赞助,可以获得慈善机构的身份,可以抵税;英国如果企业赞助,企业也可以抵税,所以企业或者是个人在不同的西方体系里边都是有一个可以说是很有利益的情况下给钱,在个人不损失或者是一个企业不损失任何利益还增加利益的形式下还可以给钱。”

  “在中国我把钱就给你了,我就没有了。这个特别是在中国现在的社会阶段,现在大部分有钱的人是自己挣来的,钱是很辛苦地挣来的,不轻易会把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无条件给另外一方。所以现在都是有条件的给另外一方,一般都是投资行为,或者企业一般都有不同的目的,我觉得是一个正常的事情。可是最终能够给你多少自由,让你去做一个非营利,觉得跟着自己的想法和理想去做,自由度是多少,就是中国的非营利机构最有挑战的一面。”

  个人与企业向注册为非营利的社会文化机构包括民营美术馆、艺术家组织、博物馆和艺术空间进行捐赠或赞助可享受"同额免税"原则,这是许多发达国家为博物馆、美术馆所提供的造血机制,这一先进的立法原则从根本上保障了美术馆的生存可能。

  但目前看来,我国并没有适宜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法律体系。原今日美术馆馆长张子康曾撰文的《中国的美术馆发展现状》就提到这一点:有限的赞助资源面临来自体育、影视、演艺等大众娱乐项目的激烈竞争。这类项目在知名度、投资回报等方面的优势显然是绝大多数视觉艺术项目所不能比拟的。另外,在赞助者为美术馆的运作项目投入资金后,通常还要为这笔文化事业的赞助经费另行交纳税金,这种近于惩罚性的税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赞助者的积极性,对当前日趋国际化的美术馆运作模式造成了致命的阻碍。

  在张子康看来,无论国有或民营,几乎所有的非营利机构都在对‘同额免税’政策翘首以盼。然而目前我国仍然没有放宽对相关机构实行相关免税的限制。但截止到2008年底,对非营利性(包括民营、国有)的美术馆免税,税务部门和民政府部门的标准是:美术馆所接受捐赠的部分,美术馆方可以享受免税;提供捐赠的组织或企业可将相当于捐赠额度12%的企业成本进行免税。这比之绝大部分欧美国家实行的捐赠“同额免税”相差甚远。如此一来,对大部分非营利艺术机构而言,“非营利”模式只能是一场理想主义者“困兽之斗”。

(责任编辑:董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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