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驳:管理“艺术品鉴定”真的很难吗
2013-07-17 08:57:20 冯家驳
上世纪90年代初,以“92北京国际拍卖会”为标志,中国艺术品市场开始起步。经过20余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年交易额2000亿元以上的规模。2010年艺术品拍卖市场就已经跃居世界第一,取代了美国的地位。这是值得国人自豪的事实。
但是,这二十多年来伴随着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市场秩序混乱的批评之声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愈演愈烈。引起人们不满的乱象多多,但究其根本,核心问题只有一个:“真伪鉴定”!
其实,艺术品真伪判断是个自古以来都没能解决的难题。不过,在过去很长历史时期内,艺术品市场不发达,交易规模小、涉及的群体也不大,所以矛盾并不突出。即或在交易过程中也会发生纠纷,行业内用一些约定俗成的潜规则就可以解决。而且因为这类矛盾只发生在很小的圈子里,与绝多数人没有多少利害关系,引不起社会的关注。如果说社会有所关注的话,也只是当作趣闻轶事来供人们在茶余饭后闲聊时消遣而已。
而如今因为艺术品市场发生了根本变化,艺术品交易已经不是个别人群的专利。艺术品的真伪问题也已经成为了当今的一个社会问题。其原因在于:一是艺术品交易空前放大了,亿万民众参与了进来,交易各方的接触机会大幅度增加,摩擦也就自然增多;二是艺术品作假、贩假的规模空前扩展,几近产业化、手段也在与时俱进,造成假货横行的局面,假货多了鉴定需求自然迫切;三是艺术品已经不再是单纯地当成“玩物”收藏,而是变成了投资生财的标的,因而买方对交易物的“较真儿”程度大大提高,鉴定问题更加凸显;四是民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意识深深扎根,一旦交易出现纠纷便会形成官司,因此此类案件时有发生;五是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发达,一旦发生艺术品交易纠纷或鉴定丑闻,就会非常快地扩散到全社会。以上原因致使人们切实感觉到艺术品市场有点儿乱。因此,社会强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尤其是对艺术品鉴定的管理。
而政府也有政府的难处,社会也不可以期望值太高。由于艺术品鉴定本就是一门带有主观意识的“模糊数学”,很难像“一加一等于二”那样的统一的、确切的答案。某件艺术品的真伪往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学术之争。所以鉴定问题不仅是中国自古以来一直无法解决的难题,同样也是世界性“哥德巴赫猜想”。
再者,当前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甚至有些人道德沦丧,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良心。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指鹿为马乱开鉴定证书。这就使得艺术品鉴定工作形成了学术问题与道德问题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
在这种局面之下,指望政府或法院能够出面主持公道,对某件艺术品立判真伪?那简直是天方夜谭。政府没有这个职责也没有这个能力;企望政府动用公权力确定或组建几家具有最终裁判权的权威机构?不但不符合市场竞争的规律而且也不会得到社会的公认;盼望政府取缔非法鉴定行为?目前还没有“法”,何为“非法”?由于艺术品鉴定问题得不到解决,5年前文化部就提出的《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的设想。至今难以出台。
依我看,当前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研究解决的艺术品鉴定问题时,应该把艺术品真伪之辩的学术性问题与艺术品鉴定行业中存在的不道德、不规范的行为区别开来。不必急于解决如何确定艺术品的真伪,也必不急于确定艺术品鉴定权威机构。而应该着力于制定艺术品鉴定的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先把这个行业的“规矩”立起来。
其理由是,在当前仍然以“目鉴”为主的条件下,鉴定是带有明显的主观性的,就一件艺术品而言,其真伪优劣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这本属于学术问题。学术问题政府用行政手段是解决不了的。
可是对那些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见利忘义,不顾及信誉和体面,昧着良心说假话,签假证的人;对那些根本就不是这个行业里面的“虫儿”,但看到鉴定有利可图,便沐猴而冠,堂而皇之地挂出鉴定公司的牌子,胡说八道骗取钱财的所谓“鉴定机构”。也就是触犯了社会道德的底线的那些人或单位,却必须用法规这条准绳对他们加以约束,甚至把他们清除出去。同时,也用这条“准绳”来规范行业内的鉴定操作,使大家都有章可循,将全行业纳入法制轨道。
为什么说制定行业规范出台管理办法比确定鉴定的权威机构更重要呢?因为如果没有“标准”和法规,那些没有一点社会公德的害群之马就仍然可以混迹于艺术品鉴定市场;如果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标准指导鉴定实践,任各家鉴定机构各行其是。那么即或使用再先进的鉴定设备、建立再庞大的“数据库”,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鉴定行业乃至整个艺术品市场的乱象,甚至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混乱。因为设备毕竟是由来人操作的,数据库的数据也毕竟是由人来录入的。
当然,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一些单位作为开展管理工作的试点,以求摸索经验使将来要出台的政策更加切合实际,也是必要的、无可厚非的。但总的说,政府需要管理的应该是从事鉴定的从业人员和这个行业,规范的应该是鉴定程序与操作!
如果把艺术品鉴定当作行业来管理,那就简单多了。可以说,政府是有现成经验的。文化部不妨学习学习卫生部(现在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医生和医院的办法。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给“物”鉴定和给“人”看病,有突出的共性,那就是,都要通过对客体细致的检查,深入到分析来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且就程序而言,给物作鉴定比为人看病还要简单一些。因为给人看病还需要对症施治,而通常来说,艺术品鉴定不需要这个环节。那么,政府能够有效管理更复杂一些的医疗卫生行业,怎么不能管理从程序上看更简单一些的鉴定行业呢?我看完全可以借鉴医疗卫生系统的法律法规和成熟的经验管理艺术品鉴定行业。
我并不确切知道医疗卫生系统有多少对医生和医院管理的具体的法律法规。但从直观的感觉,起码得要求医生持证上岗吧?应该规定哪一级医院要有多少医护人员和相应的医疗设备吧?医院也必须注册登记吧?也需要细分医疗的专业吧?医生看病也一定要有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吧?医院的各项收费也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并且要求公开透明吧?。。。。最后,对那些违法违规的、造成责任事故的从业人员或单位也一定有惩罚条件和办法吧?总之,我认为医疗卫生系统对医生和医院的一套管理办法,大体上适用于对艺术品鉴定行业的管理,可以借鉴过来,稍加改造形成一个《艺术品鉴定管理办法》即可试用。没有什么太难的。
除此之外,我认为应该规定废除《鉴定证书》,改为《鉴定报告》制。规定在《鉴定报告》中除了现有《鉴定证书》的内容之外还必须记载:由“何人”,“根据什么”,“用何种方法”确定的一件艺术品的真伪和优劣等内容。从而使鉴定过程更加透明,鉴定结果更加可靠。同时也更加强调鉴定人的责任
至于艺术品鉴定权威机构的形成,还得靠市场。行业的管理办法、行为规范实施之后,就有了门槛、有了规矩,大家起步于同一起跑线。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人们自然能看到:哪家的鉴定团队专业实力强;哪家的鉴定设备先进;哪家的数据库详实可靠;哪家的管理规范;哪家的服务好;哪家的收费公开透明;哪家的《鉴定报告》说服力强。不需几年就会形成大体一致的社会共识。久而久之,社会大多数人大概就会认可一批较有威望的鉴定机构。再加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如果能坚持不懈的依照行业管理办法检查监督,树立好的典型,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的鉴定行为,不但有威望的鉴定机构可以脱颖而出,整个艺术品市场的秩序也会大大改观。
当然,即或是有了艺术品鉴定的规范或者法律法规,艺术品鉴定的学术之争仍然会长期存在。但起码有了程序上的正义标准,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那些假借艺术品鉴定的欺骗行为。同时,在有序的竞争中,一些规范的鉴定机构可能被社会接受,也就可以为艺术品交易的第三方鉴定以及涉及艺术品真伪的法律纠纷解决,准备了较有权威的力量。是一大这进步。
(责任编辑:董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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