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装修漏水:楼下古董遭殃
2013-08-01 09:44:14 李能忠 黄秋霞
楼上楼下,邻里之间本该和睦相处,不想却因楼上装修漏水,淹了楼下的古董。为此,天河区广体运动城同为租户的702室和806室一年来纠纷不断,而作为出租方的广州体育学院也一直没有解决,让广东省科学探险基金会办公室人员无比气愤。
一年协商无果
广东省科学探险基金会办公室位于广州大道中1270号广体运动城702室,出租方是广州体育学院。工作人员梁女士说,去年4月27日,他们办公室的天花板漏水,淋到了22块清朝、民国年间的古董,大部分为牌匾,其中有7块遭到不同程度湿透、浸泡。
造成漏水的是楼上806室的广州市潆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漏水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负责人和广体后勤部负责人到现场察看和处理,并答复不会再漏水。但令他们想不到的是,此后的5月2日和8日,天花板再次先后两次漏水,22块古董遭受浸水,初步估计损失几万元。
梁女士称,事发后806室的业主态度傲慢,只好找到广州体院后勤处,但这一年来经多次协调,却仍然没有解决问题。梁女士说,去年6月21日,广体后勤公司回应称,损失发生后,“我司立即积极与潆玮公司协调,潆玮公司已向贵方书面确认其装修行为造成贵方损失的事实,并已对装修行为造成702室内装修的损坏进行了修复。”但受损的文物应由谁赔偿,后勤公司并未提及。
对此,广州体育学院后勤服务处处长张胜洪表示,漏水事件发生后,后勤公司查看了现场情况,并进行了协调。“但在协调过程中,双方没能达成一致的意见。现在已经在走法律程序,法律的判决是最公平公正的。”南都记者试图向806室业主了解相关情况,但梁女士称没有其电话,而广州体院方面则表示不便提供。
楼上漏水可追责
楼上装修导致楼下事故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对此到底该如何划分责任?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尚英认为,本案中楼上用户因装修问题导致漏水,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是直接的侵权方,应当追究其责任;广州体育学院和原始承租人如果在装修时没有提醒其应当注意的问题,或者楼房本身的一些问题,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此外,陈尚英认为如果装修公司没有资质,那就要追究承租方的责任;如果有资质,因装修导致漏水,影响到其他人,同样可以追究装修公司的责任。
(责任编辑:江静)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雅昌艺术网的立场,也不代表雅昌艺术网的价值判断。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