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峰:宋庄土地“流变史”
2013-08-30 09:03:28 陈晓峰
最近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研究所负责人方李莉及其团队在宋庄展开三个月的实地调研前的一次宋庄艺术家群体小范围座谈会上,2012年下半年开馆的某美术馆执行馆长谈了他对目前宋庄艺术机构前景的看法,其中谈到了他们馆运营过程中的一个“烦心事”,由于土地是租用性质,所以无法落地注册,很多合作活动和资金赞助都需要进行“转化”,而无法用某美术馆这个独立的机构。他希望北京人大代表之一的博导方李莉能够有机会可以替代呼吁一下此事。该执行馆长的“烦恼”在宋庄绝对不是个案。他几乎代表了所有租地盖美术馆和工作室的“心病”,大家都拿着一纸租用合同,但是这种被特批的文化产业规划用地,实际并不能抚慰这些人的心,一些“风吹草动”,这些拿地盖房的人就会警觉起来。
仅仅是警觉是不够的。关于宋庄“地上”的事情不断在发生,比如2013年开春依始宋庄集中拿地盖房的“东区”就一直处于燃气管道改造的怨声载道当中,据称每个用户要交一笔数额不小的燃气管道安装费——这比“匪夷所思”的费用几乎把宋庄的“房事”又推高到一个新的问题层面上。前些年宋庄的土地纠纷还是产权的纠纷,现在这个矛盾又向纵深度发展了一步。换句话说,现在“内外部”都有忧患,长期要担心产权出路问题,短期又要解决北京“雾霾”而面临更换锅炉的实际问题。一位国外背景机构的负责人就打电话给笔者诉苦,如果不交这笔计算不清楚的费用,那么租她房子的艺术机构和艺术家在下半年都会解约,到时候她的损失更大。她正陷入到两难的选择当中。从盖房到现在出现的问题,已经让这位海归派女艺术家疲于应付……宋庄本来应该是一张艺术品引发的关联关注,现在变相的彻底变成了土地问题本身。
在宋庄艺术促进会工作人员吴黎浪眼中宋庄在短短的几年内变成了“香馍馍”:“十几年前的宋庄,沙田贫瘠,艺术家最多的小堡村人均年收入仅三四百元。而2006年,宋庄文化产业投资达3.2亿元,全年利税3.5亿元,艺术家作品拍卖成交额近亿元。宋庄还被批准为北京市十大创意产业园区”。而前些年村民见利忘义的故事开始逐轮上演,于是2007年前后的宋庄扬名利器并不是艺术家的作品,而是这里会飞的“农民院子”。不少早期在这里购买农家院的艺术家都面临着失去“房子”的危机,也构成了宋庄土地问题的第一波冲风波。其中李玉兰、方力钧等一众艺术家在宋庄置地都在一夜之间成了“被告”。
宋庄的土地性质大致有五类:集体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废弃用地以及现在的文化产业特批地。现在这些性质不同的土地都以不同的小部分的流转到了艺术家手里,但是并不能把全部的风险都摊给本身就没有社会保障的这个群体承担,因此在艺术家购买用地和租用土地的过程中,有关方面应该站出来协调和沟通,要多方确保他们租用地块建设工作室的权益。问题是后期由于这两年“宋庄概念”在新的文化创意产业化推进战略中大热,因此文化产业用地就被变相的开发成商业用地,比如私人会所,工作室别墅、豪华餐馆,甚至转移为商业地产用地等。问题的核心在于受益的主体人群不在是艺术家群体,反而深受其害。宋庄自由艺术家王俊标最近针对宋庄开发现场发微博深深质疑,“宋庄画家村占用了许多耕地,建起了无数的高楼大厦,他们这样做将把宋庄带向何方?是考虑了这一地区子孙后代的利益了吗?村子里不像市区有城市排污系统,那些大厦产生的污水将排放到哪里呢?
退一步来看,如果当年村民没有把自己的院子卖给艺术家,可能就没有后来宋庄画家村……但是在“国规”与民间的小产权博弈间,宋庄在土地上的问题一直似乎是个“谜”。即便确认是国家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但是很多人对一纸合同的担忧还比比皆是。前些日子,车身上印有“土地稽查”字样的面包车总出没在宋庄新盖的艺术机构和工地上,甚至不少新盖的房子门前被贴上“封条”,还有很多正在盖的房子,都被停盖了……也意味了宋庄土地又面临新一轮的规划和“整风运动”。变化总比艺术家群体心里想象得要快得多。
2013年上半年宋庄再次陷入一种对用地不安的整体气氛中,我想这是宋庄最明显状况的一个缩影面。总体上看,宋庄从李玉兰小产权官司到现在打插边球的商品房性质的工作室买卖出现,以及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在宋庄落地方面,都没有一个清晰的明确说法。这至少反映了三个问题:其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土地政策机制的不透明信息。其二,政府有关方面在引导和政策确认方面没有说服力,造成艺术家群体无法维护自身的基本权益。其三,土地流转方面,有关方面的协调能力偏弱。
现在艺术家群体对买卖土地和房子大概有四种态度,其一是撑饱胆大,饿死胆小的,只要价格合理,就不去想后面的事情。其二是找到上面稳定的靠山,继续以文化产业的借口拿地。其三,拿到地的,现在找合作盖地,降低自身的风险。其四,对现有的拿地盖房持非常悲观的看法。当然,现在要在宋庄拿地尤其在小堡村,已经非常不易,价格也高得离谱。当然,更多的人还在观望这些热门趋势的瞬间政策变化。
如果从宋庄土地使用权的角度上看,宋庄不仅只是画家村发展的历史,更是土地问题高发的过程。可以简单的梳理一下宋庄土地流变史一些典型案例的脉络,可以看出大致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以李玉兰官司为标志,集中突显了最早一拨艺术家购买“农家院”在法律上得不到依据的问题。当时宋庄根本没有现在这么知名,因此在当地农民看来“买卖房屋就和买卖大白菜没什么区别”。据不完全的统计,这样或买或租的艺术家数量在400-500人之间,这几年这些数量还在不断的攀升。2009年,“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李玉兰获得赔偿金28万元,但当年她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则被认定无效,还得搬出居住了七年之久的农家院。这或许是宋庄小产权房命运的标杆”。
第二个阶段是,宋庄美术馆周边原来一块废弃的水塘,在有关方面的推动下,中国当代艺术教父栗宪庭和一些艺术家租用了这些地,成为宋庄艺术园区的第一期用地。当时地价平均在10万上下不等。这个阶段艺术家用地还是比较稳定的,并没有出现纠纷。但是艺术园区开始即东区开始,宋庄开始了一个疯狂的土地买卖阶段。从10多万现在炒作到200万一亩,因此今年开春土地问题并发症出现了。
第三个阶段是,从2012年开始,宋庄出现一批高层住宅商品楼性质的工作室楼盘,但是都没有产权,只能跟开发商签租用工作室的性质。一位在城里上班的创意人士,去年就交钱预定了正在建设的工作室,一再被告知项目推迟,直到今年5月,现在开发商还无法如期交房,突显了这些打插边球土地项目的不规范。但是整个文化产业用地。这也是宋庄变相文化地产用地的前奏。现在已经从四千多炒作到六千多每平米,如果哪一天被炒到1万每平米,只能说明宋庄艺术地产化效应的疯狂。其中最具有商业属性特征的是某商业中心项目的开发。
第四个阶段是,宋庄被拆迁而异地再盖的六合村,现在唯一称得上宋庄新盖房中手续齐全的政府行为。但是这里以出租现成的楼房为主,被挂牌买卖的房子几乎没有。未来宋庄的土地流转情况,可能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关于文化产业用地的属性,则需要对投资在这边的人有个透明的信息披露。这或许是改善目前这个区域投资人人心“动荡”的关键。
不管宋庄土地流转问题最终解决的情况如何,但是保护当前已经置地艺术家群体的切身利益,是宋庄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部分。宋庄艺术家在购买农家院并不是个案,只是这个群体的身份显得比较敏感。由于为最早发生纠纷的女艺术家李玉兰打官司的王笠泽,一直有感于这个问题,他在2011年提出了自己新的思考《一个画家对农村土地确权深层问题的忧虑》,他写到,“我作为画家亲身经历了‘宋庄房讼’案件,四年间,我曾经对有关情况作过不完全的调查。我的结论是:北京城乡结合部出售给城市居民和外地人的私房大概占到五分之一左右,这些原房主都是近年进入城市的农民。而据我了解,这个数字从来都没有计算在如上的‘小产权房’之内……他的意思是如果中央政策规定“确权”,那么艺术家群体原先购买的农家院就是“违法用地”。
当然宋庄在解决艺术家购买土地问题过程有新的“亮点”,但是这些都并不能真正长久的解决艺术家群体的“难言之隐”。比如据媒体报道,杨卫东被告的案例,最后是这样解决的:法官认为,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不可以随意买卖和转让,因此村民与画家签定的买卖房合同是无效的。“但在当地政府协调下,买卖双方在法庭上达成了协议,被告画家杨卫东夫妇仍可以在房屋中继续居住,直至房屋拆迁之日。而双方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属也当廷达成了和解”。
可以预计的是,宋庄围绕在土地问题上的纠纷,矛盾等都会接二连三的爆发,但是这些问题背后凸显的正是,一个大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在土地管理政策制定,执行等游戏规则方面的重大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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