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申报 应避免奢华之风和过度拆迁
2013-09-02 09:58:15 未知
国家文物局昨天在网站上公布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规程》规定,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应勤俭节约,量力而行,避免奢华之风、过度拆迁和利益相关者纷争。
《规程》指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是申报工作的责任主体,在申报过程中应当树立正确理念,以加强保护为最终目标,以揭示和宣传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为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力求发挥文化遗产在提升人与社会综合文明素质中的积极作用。
根据《规程》规定,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涉及遗产地环境建设与居民生活,应立足国情,尊重合理的历史沿革,准确解读并把握国际理念、规则和应用尺度,勤俭节约,量力而行,避免奢华之风、过度拆迁和利益相关者纷争。
此外,《规程》要求,围绕申报开展的保护、展示、监测和环境整治等工作,应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最小干预,因地制宜,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展示利用的可持续性。遗址保护与展示,一般不支持、不提倡复建历史上已毁损无存的文物古迹。
(责任编辑:心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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