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分享图

孔夫子网拍卖迟子建手稿属侵权

2013-12-06 10:02:18 刘彬

  我国著名作家、黑龙江省作协主席迟子建1995年应《中国文学》杂志社之约,创作的一篇作品的手稿,12月1日在孔夫子旧书网上以1200元的价格拍卖。

 

  在电脑尚未普遍使用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作家、学者等向出版社或杂志社投稿,通常是以手写稿形式。“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3个月未接到采用通知方可自行处理”,这在当时的报刊杂志和出版界已经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当时一些初出茅庐的作者,现如今有些人已经成为名家、大家。而对于当年未退还作者本人之手写稿的著作权问题,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一,作家手稿也是作品,著作权应该归作者所有,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公开展示、销售以及使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任何权利。第二,从另一角度而言,手稿属于书法作品,其所有权转移时,著作权法上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并不转移,持有人仅有观赏、“拥有”的权利。第三,如果迟子建从未自己或委托他人发表,手稿的持有者在网上展示、销售还涉嫌侵犯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杂志报刊上声明的来稿不退,也都是不妥行为。

 

  市面上常见的名人书法、字画被赠送、拍卖,均指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著作权中的其他项权利仍归属于作者。博物馆、文学馆或者自然人接受的名人、作家捐赠字画、手稿,可以用于展示展览,但出版等任何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使用均需要获得作者的授权,除非作者在赠送时以明确有效合法的方式表示放弃。

(责任编辑:刘景宏)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雅昌艺术网的立场,也不代表雅昌艺术网的价值判断。

全部

全部评论 (0)

我来发布第一条评论

热门新闻

发表评论
0 0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回复
1 / 20

已安装 艺术头条客户端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最快最全的艺术热点资讯

实时海量的艺术信息

  让你全方位了解艺术市场动态

未安装 艺术头条客户端

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