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琼:谁为艺术埋单
2013-12-10 08:40:32 未知
曾琼 作家、策展人,“新星星艺术节”创办者
我在2010年第一届新星星艺术节时,邀请了艺术家徐冰为艺术节写序,他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你想成为一个以艺术为生的人,就必须搞清楚你可以给社会什么,社会才能回报予你。我有时想,我有房子住,有工作室用,有饭吃,是什么东西换来的呢?美术馆.收藏家愿意用高价买我的作品,他们买走的是什么呢?作品本身只是一堆材料,值那么多钱吗?价值源于那些精耕细作的技术吗?也许有价值的部分是通过作品向社会提示了一种自我的,有价值的思维方式以及被连带出来的新的艺术表达法,这种新的方式是人类所需要的,所以形成了可售的价值,就构成了交换链。”
作为一个成名的艺术家,徐冰对于自己艺术的价值思考是耐人寻味的,他全然没有我搞的是艺术,艺术是一种高级的东西,那么就该有人为我埋单的优越感。
我也算是艺术行业里的从业者,我的感受是艺术和周边的社会有一个很特别的关系,社会对艺术家和艺术产品的需求很多时候是含混其词言不由衷的,大家始终觉得你们那玩意看不懂。但另一方面,也没几个人真会说不热爱艺术不支持艺术,毕竟“和艺术有关系”是一种姿态和标签,并且是体面而高级的。而在艺术从业方来看,心情则是极为复杂的,他们需要社会资源参与,需要资本、市场对艺术的关注以完成艺术价值的转换,可同时又满心委屈生怕至高无上的艺术被商业玷污了。如同一个千金小姐被人视为头牌,价值还在,可尊严没了。
艺术的价值到底是怎么体现的?谁应该来为艺术埋单?这是艺术行业和商业社会彼此都纠结的一个问题。有一次,我遇到一个先锋音乐人,他一直写着姿态独立的文章,同时做着自己试验性的音乐现场,看似纯粹地不考虑其作品的市场性,我想他应该比任何人都有资格高傲地面对商业的庸俗。当我谈到许多商人只需要拿出他们花在购买高档物质商品的一小部分钱,就可以支持一个有更重要意义的艺术活动时,先锋音乐人很不赞同的说:钱是别人赚来的,花钱买什么是别人的权利,他就算买一堆垃圾也不关你的事。一个人做艺术,是自己的选择,是因为这件事带给你价值和满足,不要要求别人为你的价值和满足埋单,不要因此有道德上的优越感。
没有一种人比另一种人更该被娇宠,没有一种职业比另一种职业更高级,如果当代艺术的从业者不能认清这一点,也许最好改行去。艺术家和艺术作品,能不能实现徐冰所说的价值上的交换,不要指望别人对艺术的热爱和慷慨,只能要求自己真正做到“通过作品向社会提示了一种自我的,有价值的思维方式以及被连带出来的新的艺术表达法,这种新的方式是人类所需要的”。
策展人黄专最近因为投资人爽约导致一项艺术项目流产,在失望中说:“到底有没有‘艺术’这个东西?如果有,为什么每个人心目中的都不一样?如果没有,我们为什么还非要死乞白赖地关注它、追逐它,甚至‘研究’它。我们真的需要它吗?如果不需要它,为什么那么多人会为它献身、砸钱;如果真需要它,为什么这点小事都会频费周折?也许,艺术本来不过是幻觉中事,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从根本上讲,它是一件与个人兴致相关的事,你不要奢望别人为一件纯然私人的爱好为你埋单,即便你编得出一千条公共的理由。”
而我想说的是,无论能否实现艺术在商业上的价值,艺术活动的价值是不须质疑的,它是我们人类延伸生存的有限物理时间和空间的方式,是我们的心灵的需要。只不过,愿意埋单的人是我们自己,以及那些和我们一样有这种精神需求的人。
(责任编辑:周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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