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能否成为划分黄花梨优劣的标准?
2013-12-12 10:17:51 未知
众所周知,在《红木》国家标准中,红木是“5属8类木材”的统称。“5属”即指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和铁刀木属;“8类”则指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和鸡翅木。
在这8类中,并没有所谓的黄花梨木一说,更没有所谓的海南黄花梨木和越南黄花梨木之分。无论是从史料的记载来看,还是从北京故宫中存放的家具来看,自从有黄花梨及其家具的概念起,直到2000年前,都没有人去区分什么海南黄花梨木和越南黄花梨木。
如此一来,人们自然会提出这样的疑问:既然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同属于香枝木,那么,它们作为同胞兄弟,是否有本质上的区分呢?海南黄花梨树与越南黄花梨树的生长地区,在同一个纬度上,那么,植物属性的变异是否受行政区域划分的影响呢?
先人曾有(黄)花梨木出自海南与越南的记载。唐代陈藏器在《本草拾遗》中描述“花榈木出安南及南海,用作床几,似紫檀而色赤,性坚好”;明曹昭的《格古要论》提到“花梨木出南番、广东,紫红色,与降真香相似,亦有香。其花有鬼面者可爱,花粗而色淡者低。广人多以作茶酒盏”。
诚然,海南黄花梨木确实是中国明代和清代早期最受推崇的木料之一。它花纹美丽,色泽柔和,富有香味,容易进行深浅颜色的调配,且具有软硬轻重适中、加工性能优良、不易变形等特点,是当时制作家具的最佳木料选择。但是,我们是否应该用海南黄花梨木去贬低越南黄花梨呢?
大量事实一再证明,黄花梨的花纹、油性、颜色深浅等品相,主要是由其所处环境如土壤和光照等因素决定的。比如,若黄花梨树生长在台风常年光顾的地区,甚或在沙石缝间,且位于光照较多的向阳面,因为生长缓慢,所受日照时间长,从而其成材后可能“鬼脸”就多,花纹就好看,密度就大,油脂就多,颜色就有可能是深褐色的;反之,如果黄花梨树生长在较肥沃的泥土里,所受光照又相对少一些,生长速度就会快一些,密度和油性相对较小些,颜色多呈浅黄色。从现存的木料实物来看,海南黄花梨生长在不同地区,其材质也是有差异的,如西部山区的与东部平原的不同;丘陵地带的与平原地带的有别;即便是同一地区,向阳的和背阳的也不一样;甚至同一棵树,其树干与两端的纹理也是不尽相同的。
如今,在明清家具用材的辨析上,尤其是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材质的区分上,还有许多工作等待我们去做,还有许多问题等待我们去认真地分析考证。如果单纯以行政区作为划分黄花梨优劣的标准,是不够严谨和科学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因海南黄花梨的稀缺而过分贬低越南黄花梨。要知道,有争议并不可怕,真理是越辩越明。在这里,需要的就是我们探索真理的决心和敢于纠正错误的勇气。
(责任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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