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方:君子无故玉不去身(三)
2013-12-17 08:57:08 古方
--浅谈古代的玉佩饰
玉组佩也是古代玉佩饰的主要形式,尤其是西周时期,出现了较大型的组佩,按时期及级别不同,组配的大小也不同,在陕西宝鸡竹园发现的组佩是以一璜为主体,配以珠、管;在山东曲沃6214号墓发现的组佩是以二璜为主体,配以珠、蚕、鸟、鱼形饰;在陕西长安张家坡58号墓发现的组佩是以三璜为主体,间联多件珠、管;在山东曲沃91号墓发现的组佩以五璜为主体,间联璧、管、珠;同地31号墓的组配则是以六璜为主体、间联多件珠者;在河南三门峡上村岭2001号墓还发现了以为主体、间联多件珠的组佩(图1)。目前为止,所发现的最大的西周组佩是在甘肃天马——曲村发现的,这幅组佩是以45件玉璜为主体,是迄今得见的组佩中玉璜最多者(图2)。
图1、七联璜玉组佩
图2、晋侯墓地出土的玉璜组佩
大型结构匹配繁复的组佩,是贵族们表示身份地位及权势的服饰。从墓葬中所出土的组佩情况看墓主人的身份地位越高者,其所佩组佩的结构越复杂,长度越长(图3、4)。这种佩玉方法是西周用玉归于礼制化的表现。组佩所反映的是多样统一,形式有序,实质即是“礼”,也是一种秩序观念,如统治者用玉,是根据其地位、官级、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尊卑有度,规范森严。虽然《周礼》中所载关于用人用玉的种类、颜色、尺寸等内容,可能与史实不尽相同;但从中也可看出从西周起,周代用玉确已步入政治化、制度化和礼仪化的轨道。大型组佩即包括这方面的文化特色。另外,西周时的“礼”之本义还在于“和”。如《逸周书•度训解》:“众非和不镇,和非中不立,中非礼不慎,礼非乐不履。”组佩中众多饰件之间的有机结合,也是这种“和”、“中和”思想的体现。而组佩的内在美,是通过其结构中的对立统一的复杂性来体现的。
图3、西周玉组佩
图4、西周玉组合挂饰
组佩以璜为主体,必有道理。玉璜弯曲如彩虹,又如拱桥形,两端穿孔,或上端中央亦穿孔。拱桥形玉璜,在组佩中可承受较大的重力;两端穿孔,可保持组佩整体的均衡与对称,并使之平衡稳定。因此,璜的作用是成为组佩的“骨架”起支撑作用使数十件甚至上百件玉饰组成的整体,在佩者行走时,通过璜的连锁保持它的平衡稳定。所以,璜、衡二字音近,同在主音阳部;以换求衡,于理可通。《礼记•经解》:“行步则有环视之声”。在获得视觉审美效果的同时,佩组佩者还可听到玉佩之间因轻轻撞击而发出的可可玲玲的悦耳玉振之声,获得听觉用美效果。贵族们还要保持“行步有佩玉之度”;佩者的步伐与组佩的摆动也要相和谐,以表现出佩着仪态与风度之美。
春秋战国组佩一般由璜、环、珑、琥、觿、珠等组成(图5)。人们佩戴成组佩玉,不只是出于纯粹的装饰目的,更是由于玉具有坚硬、润泽、纯净,美观等属性,因此被当时士人看成是人的完美品德的象征。
图5、战国玉组佩
组佩在西汉早期达到了最为繁复的程度。一整套玉佩的长度和穿缀玉件的数量都是空前绝后的,这可以从广州南越王墓和徐州狮子山楚王墓出土的玉器中反映出来(图6)。汉武帝时期,玉佩的种类和组合形式趋于简化,这一变化清楚地显示在满城中山王墓和巨野红土山昌邑王墓出土的玉器上(图7)。这种现象应是诸侯王势力由盛转衰的社会背景在用玉制度上具体表现。但佩玉(特别是成套的玉佩)制度毕竟是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观地体现了佩戴者社会地位。因此,东汉时期用玉制度逐渐完备,尤其表现在玉衣和组玉佩的使用上。《后汉书•舆服志》说:“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至孝明皇帝,乃为大佩,冲牙、双瑀、璜,皆以白玉。”以河北定县43号汉墓为例,墓主为中山穆王刘畅,下葬于灵帝熹平三年(174年)。墓中出土了一套组玉佩,计有心形佩、璜、觿(冲牙)、环,皆透雕或浮雕龙纹,质地优良。除心形佩外,均成对排列。另有玉舞人、司南佩等。这套玉佩可以说是明帝所创佩玉制度的真实写照。
图6、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玉组佩
图7、西汉满城汉墓出土玉组佩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佩玉制度不存。曹操统一北方后,天下初定,开始建立典章礼仪制度,佩玉制度也应运而生,其创立者便是魏人王粲。《隋书•礼仪志》云:“至明帝始复制佩,而汉末又亡绝。魏侍中王粲识其形,乃复造焉。今之佩,粲所制也。”可见王粲对曹魏的典章礼仪制度的建立是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他所创制的一套玉佩,成为魏晋乃至隋唐时期广为流行的玉佩式样(图8)。山东东阿县魏东阿王曹植墓中出土的4件玉佩,有飞碟形、梯形玉佩,玉璜和玉珠等。曹植死于公元232年,距粲作佩仅10余年,这是目前所见王粲新创玉佩最早的实例。挚虞为西晋时人,他说“今之玉佩,受法于粲也”,说明王粲所创玉佩在西晋时已很流行了。湖南安乡西晋刘弘墓出土的组玉佩,可作为这一时期的玉佩标准器。东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和江南地区的许多墓中都随葬有这类的玉佩。隋唐时期,玉佩形制仍沿袭魏晋风格,变化不大。
图8、魏晋隋唐时期的玉组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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