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查税门”余波暂告一段落 诺亚公司老板被判13年
2014-03-03 23:35:20 张桂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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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消息,北京市市二中院一审查明认定诺亚洲际艺术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李新民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其两家公司共被处罚金1.3亿元。据悉,诺亚公司走私艺术品、古董等,4年间偷逃税款1.23亿余元。
李新民是诺亚洲际艺术品进出口(北京)有限公司和诺亚艺术品运输代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两公司均简称为诺亚公司)。市二中院一审查明,李新民于2008年1月至2012年3月间,在两家诺亚公司代理他人进口货物、物品的过程中,走私艺术品、古董、家具等货物、物品110余票,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偷逃税款共计1.23亿余元。
与李新民一起被公诉的,还有诺亚洲际公司三名女业务员。三名业务员中,申梅梅参与偷逃税款8000万余元,另两人参与逃税金额分别为2800万余元和1900万余元。2012年3月,李新民与其员工申梅梅、杨静被抓获,同年4月11日肖磊到案。在审查过程中,李新民和三名业务员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均不持异议。
李新民在供述时详细介绍了走私油画的过程:公司在跟客户谈妥价格后,客户会将所进口的油画详细情况发给他们,他们将材料送到北京市文化局审批后开始准备报关文件,包括虚假的发票、合同、装箱单等。虚假报关单据上油画的价格比真实价格低很多。有些货物包装箱上有拍卖号和价格标签,容易被海关查验时看见,他会安排在发货前将标签撕掉。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诺亚洲际艺术品进出口(北京)有限公司罚金8000万元,判处诺亚艺术品运输代理(北京)有限公司罚金5000万元;判处李新民有期徒刑13年,申梅梅有期徒刑4年,另外两名业务员均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诺亚公司正是两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艺术品“查税门”风波被约谈的运输公司之一,被约谈的另一家公司是IFAS艺术运输公司,公司高层当时亦被控制。据了解,IFAS是上海当代艺术博览会当年的指定运输商,也是很多中国藏家购买艺术品的首选运输公司。而北京诺亚公司则是当时很多国内藏家在海外购买作品,特别是在拍卖会上购买作品首选的运输公司。随着一审判决的尘埃落定,艺术品“查税门”风波也暂告一段落。
(责任编辑:张桂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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