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法规的“补位”
2014-03-04 10:05:41 周永亮
--艺术界两会系列报告
2014年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今年计划提出四个提案,内容分别为全面公开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扩大环保公益诉讼主体范围、规范网络拍卖、加强书画艺术品版权保护。
在《关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规范网络拍卖发展》提案中,万捷提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拍卖也随之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各种在线竞价、网络拍卖平台也大量涌现,这些形式上的创新为拍卖市场带来新的活力,但是目前大量电子商务企业、网络公司以及拍卖公司火热开展的网络拍卖活动也越来越凸显出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他呼吁在市场规则不统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现状下,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网络拍卖相关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对于如何规范网络拍卖秩序,商务部已起草《商务部关于促进网络拍卖发展的意见 (草稿)》,组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制定了《网络拍卖规程》。对规则的呼唤已成为拍卖行业和互联网拍卖平台的共识。
在中拍协副秘书长欧树英看来,《网络拍卖规程》的制定首先要面对几个焦点问题:“首要的问题在于标准的约束范围。发布于1996年的《拍卖法》明确规定适用于拍卖企业,其调整的范围显然并不能涵盖当下现实存在的由互联网企业等进行的各类网拍活动。并且,面对《拍卖法》和商务、工商行业的诸多约束监管,对一些网拍经营者而言,选择做非拍卖企业恐怕还能使自己拥有更多的腾挪空间。因此,是严格延续《拍卖法》范围还是有所突破,这是网拍规程起草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另一个核心问题则涉及拍卖师职业的走向。事实上,即使完全采用网上竞价,拍卖师仍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竞价幅度、提醒注意拍卖规则,这将有效提高网上拍卖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大概会在2014年7月完成初稿的审定工作。”
“虽然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已经报批国家标准《网络拍卖规程》,但网络拍卖的主体目前不明确,既有拍卖企业,也有互联网企业,单以拍卖协会的力量无法规范跨行业的经营行为。 ”万捷认为,“在市场规则不统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现状下,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网络拍卖相关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有益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有利于维护网络拍卖活动各参与方权益。具体做法建议如下:由商务部牵头对现行《拍卖法》进行修改,增加网络拍卖相关内容;商务部修订《拍卖管理办法》,明确网络拍卖主体,在办法中增加网络拍卖相关内容,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规范网络拍卖的发展。”
(责任编辑:董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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