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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玲:驳“书法不能抄写古代诗文”

2014-03-05 17:11:56 未知

  在书法界,一直存在着一种观点,就是提倡书法家书写自作诗文。作为一种提倡、从提高书法家文学素养的角度来看,自然是无可非议、且理应得到支持的!!然而近日,笔者却发现有人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对一些书法家抄写古代诗文——没有书写自作内容——表示深恶痛绝、并进行猛烈抨击。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就不对了!

  首先,从理论上说,汉字的三要素——形、音、意,每一要素的单独发展都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样式:循“形”发展,则成为书法;循“音”发展,则成为诗歌(音乐);循“意”发展,则成为文学。反过来说就是:书法依赖汉字之“形”,诗歌(音乐)依赖汉字之“音”,文学依赖汉字之“意”。——书法之所以成为艺术,依赖的是汉字之“形”,与汉字之“意”没有内在必然关系。

  其次,从书法发展史的角度来看,在被奉为经典名帖的书法作品中,相当一部分就是抄写古代诗文的:陆柬之《文赋》墨迹卷,是初唐时期少有的几部名家真迹之一,赵孟頫评:“右唐陆柬之行书文赋真迹,唐初善书者称欧、虞、褚、薛,以书法论之,岂在四人之下耶。”但这篇文章的作者却不是柬之本人,而是东晋文学家陆机。元代以后,书法抄录古人诗词蔚然成风,赵孟頫《道德经》、王宠《赤壁赋》、王铎《杜甫秋兴诗帖》等等都是,但它们都已成为彪炳史册、辉耀千秋的名作。

  其实,书法创作是难以脱离古人的。今人从事书法创作,所采用的工具——毛笔和墨、所采用的载体——宣纸,也都是古人发明的。若一定要不同于古人,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要选择另种笔、墨、纸呢??但是,一切都作另外选择后,恐怕书法也就不是书法了。当书法不再是书法的时候,我们恐怕真要愧对祖先(古人)了。

  ——只要不违反人伦(在特定历史时代里还不能违反政治),只要书写造“形”(造型)水平高,任何文字内容(不管是抄录的还是自撰的)的书写都可以成为优秀的书法作品、甚至是彪炳史册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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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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