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钟乳石可考虑立法
2014-04-18 18:01:55 未知
据媒体报道,4月13日15时许,一台湾旅客在贵阳天河潭旅游,发现有游客将溶洞内的钟乳石掰下,遂拍照留证,随后发微博呼吁保护贵州自然景观。
游客随意破坏风景区内的钟乳石,固然有其素质不高、道德缺失、不懂得如何保护自然景观的原因,但恐怕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游客的这种行为,为何没有人制止?若无其事地掰下钟乳石展示给其他人看,向他“亮剑”的为何是手机拍照而不是“执法棒”?
钟乳石的形成往往需要上万年或几十万年时间,具有极高的观赏、研究及商业价值。贵州喀斯特地貌发达,地下溶洞多,钟乳石资源丰富,这是一笔宝贵的自然财富,我们应该管理好、保护好、开发好。这一方面需要营造保护钟乳石的环境氛围,让每一个人都参与到保护工作中去,另一方面,可否考虑通过立法的方式,真正把钟乳石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法治化,严惩、严处损毁、破坏、开采、买卖钟乳石等行为。
为“石”立法,并非天方夜谭。早在10多年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就颁布了《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并做出明确规定:“钟乳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破坏或者擅自开采。”同时,严格完善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值得借鉴和参考。
当然,即使有了法律武器,钟乳石资源的保护或许还会面临巡查管理难度大、钟乳石奇石观赏石相对较难区分、执法口径和尺度不太好掌握等困难。需要厘清的是,任何政策和制度都必须先有个开头,然后在执行过程中逐步细化和完善。立法护“石”,不妨试试。
(责任编辑: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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