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盘点中国艺术界的那些争议官司
2014-06-11 16:35:56 未知
导读:万万没想到,一句“我勒个去”竟能引发一场艺术圈名誉侵权诉讼,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季涛状告故宫博物院书画鉴定家杨丹霞言论侮辱,索赔3065元。无独有偶,艺术家范曾也因郭庆祥说自己“才能平平”与其对簿公堂讨个说法。盘点发现,艺术圈的麻烦事还真不少。
季涛诉杨丹霞名誉侵权
因为去年9月的《功甫帖》事件,注册拍卖师、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季涛曾发表多篇博客,建言政府加强对博物馆专家职责的管理。博文发表后,今年4月,季涛发现一个ID为"Mr让阿让"的新浪微博账户从今年1月11日起,多次对季涛发表了诸如"伪公知"、"乏走狗"、"我勒个去"等言论。季涛认为,这些言论是对自己的中伤和侮辱。经过查找,季涛发现该非实名微博的博主指向就职于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的书画鉴定家杨丹霞。于是,季涛将杨丹霞告上法院,要求删除侵权微博,公开道歉,同时索赔经济损失3065元。
2014年5月26日下午,双方均由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为了"我勒个去"是不是骂人的话,双方在庭上激辩了半天。被告认为,杨丹霞的言论并不构成对季涛的名誉侵权,其发表这些言论只是基于对季涛歪曲事实误导公众行为的义愤,主观上并无过错。此外,从字面上分析,杨丹霞的言论在正常的批评范围内,不属于法律所述的"侮辱诽谤",季涛作为公众人物,也应当对相关言论承受一定的容忍义务。
有律师分析,从法律层面讲,并非使用带有贬损性质的词汇就必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名誉侵权,还要结合当时的语境、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造成的损害后果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该案将于6月19日再次开庭。
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害
2010年5月26日,收藏家、国内收藏机构玥宝斋当家人郭庆祥发表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不点名地批评某书画名家"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书画家范曾认为郭文所指乃是自己,文章造成恶劣影响,导致自己社会评价下降,遂将郭庆祥告上法庭。
早在九十年代,郭庆祥买下范曾200张画并付了两百多万元。不到一个月,100幅人物画就画完并装裱完成交到他手中,而且"不少形象大同小异"。等到画第二批100幅画时,郭庆祥决定去范曾的画室,进入画室,郭庆祥看到:十张宣纸并排铺开,用磁铁固定在墙上的画板,范曾站在纸前,"批量"画钟馗系列,先画头、脸型,再画鼻子,画完由他的学生盖章,"像流水线一样"。
一审现场,范曾的代理律师当庭回应"流水线作画":"这是艺术家独特的创作方式,每一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的作画方式……那画是同一张吗?尽管是老子,老子有不同的形态。谁见过老子啊,老子出关当时什么情况啊?那就靠艺术家的创作了。"法院审理认为,郭庆祥对范曾构成了名誉侵害:“郭文”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判决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事后,郭庆祥表示:"用这样一个官司去唤起人们对文艺批评的关注,对范曾这种行为的不满,已经有意义了,能让人们有意识去区分艺术品与商品,这案子输赢无妨。"
赵文卓和方力钧互诉对方"违建"
演员赵文卓和画家方力钧是东山墅小区邻居,2010年,他们互相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赵文卓指责方力钧擅自将后院的铁栅栏围墙改建,加建玻璃房;在装修期间,擅自拆除了大门院墙并将院墙的位置向外延伸;在后院建喷泉,喷水产生的噪音给他休息造成影响;擅自扩建地下室,这影响了邻居的生活环境,要求恢复原貌。
方力钧起诉赵文卓说,赵文卓擅自将小区西北角中心草坪、花架铲除,在原地建设了一个喷水池,且摆放的石凳妨碍了他及小区其他业主的车辆通行;赵在装修房屋时,擅自改变了房屋的外立面及结构,擅自架设围墙和铁门,将围墙向外扩展2米开外,还擅自架设天线;赵种的树也遮挡了自家房屋;赵家房屋外立面上悬挂八卦镜,宣传迷信思想,给他和其他邻居心理造成不良影响。
最终,朝阳法院判决赵文卓别墅门前的路灯恢复原状,并将屋顶架设的卫星天线拆除,同时驳回了两者的其他诉求。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部分装修对彼此造成不良影响,部分诉求没有证据支持;仅认定赵文卓在屋顶架设卫星天线和更改路灯装设不妥,判决恢复原貌,并驳回双方的其他全部诉求。
美院教师苏坚诉讼广东美术馆
2003年,美院教师苏坚因为在广东美术馆看到两件行为艺术的表演觉得"恶心""不适"而把广东美术馆告上法庭,认为其展出的作品《十二平方米》及《洗手间》有大量裸露、色情、淫秽内容和下流动作,令其感到恶心、愤怒、痛苦,已严重侵犯其身心健康权。
《十二平方米》出自艺术家张恒,浑身涂满鱼油和蜂蜜的他坐在北京东村一个肮脏公厕中达1小时,不仅使蜂拥的苍蝇贪婪地围绕在他身上,也给人一种极其不舒服甚至恶心的感觉。艺术家以极为夸张的方式强调了一些底层人的生活状态。
法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苏坚的全部诉讼请求,苏坚不服,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最终,广州市中级法院宣判广东美术馆不构成侵权。对于这件事情,广东美术馆馆长王璜生认为,如何区分法律与艺术之间的不同等问题,是能够说得清楚的。他说,学术争论的问题不要那么轻易地上升到用法律来解决,艺术的问题应该在艺术范畴内解决。
(责任编辑: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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