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及其建设需建立
2014-07-07 09:10:06 蔡 萌
近日,由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承担的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及其建设研究”通过验收。
长期以来,中国艺术品市场诚信机制缺乏,许多业界专家均曾表示,这已经成为制约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反观欧美艺术品市场,由于征信业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运作和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欧美的艺术品评估、鉴定、保险等有条不紊地运行,成为艺术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保障。对比之下,在中国建立艺术品征信体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不言而喻。中国艺术品征信业发展现状如何?欧美成熟的征信业能为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建设带来哪些启示?
背景——
诚信缺失已成艺术品市场顽疾
在艺术品市场上,传承有序、著录可信的艺术品一直是藏家竞相追逐的对象,原因很简单,购藏这样的艺术品“可靠”,所以,诸如《宣和画谱》、《石渠宝笈》、《秘殿珠林》等书画收藏名录仍是今天人们选择收藏和鉴定真伪的重要依据之一。事实上,征信在中国古已有之,《宣和画谱》、《石渠宝笈》之类的名录正是征信存之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佐证,记载在这些名录上的作品相当于有自己的信用证明。
“概括地讲,征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与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在此基础上,艺术品市场征信是一种更为专业的信用管理。”“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及其建设研究”项目负责人西沐对记者说。
在西沐看来,中国艺术品征信虽古已有之,但却没有形成完整的征信体系,当前,诚信缺失处处制约着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艺术品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信用危机导致一级市场假货横行、艺术品鉴定机构乱象丛生。而从拍卖市场来看,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中国艺术品拍卖成交总额出现明显下滑,昔日称雄拍场的艺术家作品纷纷流拍,市场进入调整期。西沐认为,导致此轮市场调节的原因,除了经济环境等外部因素外,市场快速发展期交易体系的不完善,特别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的缺失是罪魁祸首。
“在一些拍场上,新进买家过度投机,假拍、拍假行为频现,拍而不付等闹剧时有发生,拍卖公司即便采取保证金制度也收效甚微。一系列拍卖交易黑幕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一个简单的理由,即市场征信体系的缺失。当下艺术品市场,需要征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得每个交易者都拥有自己的信用记录,就好像在银行里办的信用卡,凡是有拒不付款的都将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以后再交易时会自动失去交易竞买的资格,并被画廊、拍卖公司列入黑名单。”西沐说。
现状——
监管空白 步履艰难
中国艺术品市场在实际交易与收藏过程中出现的买家人为造市炒作,艺术品拍卖机构假拍、拍假,艺术品鉴定评估环节受到金钱诱惑,艺术品市场的信息披露有限等问题都可以归因于艺术品市场诚信机制的缺乏,而其中的核心则是信用体系的缺失。所以,建立征信体系是突破艺术品市场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发展艺术品市场的急迫需要。
事实上,国内已有相关部门及机构开始尝试艺术品市场征信,如文化部组织的中国诚信画廊评选。诚信画廊是由文化部于2004年正式启动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之一,在参选画廊入选后,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和规章考核,一旦出现市场投诉,立刻进行认真核查,如果发现存在问题将及时列入市场诚信的黑名单。2009年初,文化部公布诚信画廊的复查情况,此前入选的46家画廊机构中有7家因不符合诚信画廊的入选标准被取消诚信画廊称号。
尽管相关部门和机构已经开始探索艺术品征信,但摆在眼前的现实却是征信体系建设举步维艰。
“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关于艺术品市场的征信管理法规,缺乏对艺术品市场主体各环节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发布和使用的具体法律规范性操作流程,缺乏对艺术品市场征信行业统一的、具体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没有明确的部门来统一管理全国艺术品市场的征信业务,监管部门的责任、义务与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等基本处于空白。”西沐告诉记者,由于国家信用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信用“基本法”,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各部门、各行业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规范和协调,使得信用信息分布在各个部门和行业,资源不能共享。这就导致即便有一些机构想进行艺术品市场征信系统建设,在信息收集、处理及核实的过程中,也步履艰难。
根据调查,目前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存在征信体系建设主体缺乏、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信用主体缺位、失信惩罚机制缺乏、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等问题。“艺术品市场长期处于无序自由的发展状态,没有明确的价格体系;市场的信用意识并没有随着市场发展而建立,加之失信者更多的是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守信价值不能从市场交易中得到体现,导致交易双方不愿向社会公开交易实情。”针对这些问题,西沐建议由第三方专业结构建设征信体系,改造传统艺术品组织结构,提高信息流的速度和透明度,增加决策层、管理层及公众对市场的了解。
突破口——
征信业立法、数据库建立
放眼欧美国家,征信业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据了解,美国征信体系主要以市场为主导,征信机构实现完全市场化运作,多个监管部门则根据法律框架在相应的职权范围内行使一定的职权,对征信进行必要且有限的监管。当前,美国的征信业主要由3家大型公司与300多家小型征信机构组成。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征信体系数据库几乎覆盖了美国所有消费者,现今,美国每年大约有10亿份的信用报告被发布,征信机构年营业额超过百亿美元。
西沐分析认为,美国征信体系的基础首先在于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其次,中介服务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美国商业主体的信用意识较强也是促进其征信体系发展的重要因素。“美国模式的优势在于市场主导、效率高,更容易实现企业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且数据来源广泛,服务范围广泛,更能调动民间资本的热情。”
与美国单一的市场化运营模式不同,欧洲国家既有以中央银行为主导的公共征信机构在维持运作,也有依靠市场化运营的私营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同时,欧盟内各国普遍成立了专业的征信监管机构,采用较为严格的监管模式实现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欧洲征信体系的优势在于,当公共数据相对分散或缺乏时,可以由政府协调社会各方,强制性地让受监管的金融机构公开其公共信息系统,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力量迅速建立起覆盖全国范围的征信信息数据库。此外,其倡导的强制性信息分享机制也促进了金融体系中信用信息的交换频率,减少了信息分享可能面临的法律障碍,增强了金融体系运营的稳定性。缺点则在于其数据库是非盈利的,成本高、耗资大、维护费用也高,很难实现自主高效运营。”
在分析欧美经验基础之上,西沐认为,建立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立法的进程,加快征信业数据的开放与征信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促进征信业中介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此外,他强调,政府应对征信业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责任编辑:心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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