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城区四大陶瓷市场专项整治8月启动
2014-07-28 09:14:45 朱星林
为期两个月的全市陶瓷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即将拉开大幕。7月22日,景德镇市质监局举行动员部署会,明确了质监部门在行动中的主要职责为:查处未标明厂名、厂址、产地和产品执行标准等三类违法行为。
经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确定,今年8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各部门将联合开展陶瓷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首批开展整治的陶瓷市场包括国贸陶瓷市场、金昌利陶瓷大市场、锦绣昌南中国瓷园和中国陶瓷城。
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职责,市质监局在执法中将重点查处的三类违法行为包括,未标明厂名厂址、产地和产品执行标准行为;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产地行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市质监局为执法行动制订了完备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四个整治小组,每个小组需各完成一个陶瓷市场的执法检查和整改。按照方案,即日起展开对陶瓷市场的先期摸底行动排查,做到对市场商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告知,督促违反质量技术法律法规的商户,特别是未标明厂名厂址和产地的商户进行整改。
8月1日起,展开全面集中整治和执法处罚。执法整治中,商户将签署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书。
为做好陶瓷经销户违法线索的摸排收集,市质监局在畅通12365质监投诉举报热线的同时,针对四大陶瓷市场分别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分别为国贸陶瓷市场8290026,中国陶瓷城8290025,锦绣昌南8290030,金昌利8290024。
日用瓷、陈设艺术瓷标识标注要求有哪些?
昨日,市质监局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此次整治中涉及的日用瓷、陈设艺术瓷标识标注(标志)要求,共包括八个方面,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地产)标注是核心要求,另外还包括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内装产品应以“件”为数量单位等。
日用陶瓷产品标志应包括哪些?很多消费者可能并不熟悉。质监部门相关人员解释说,应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品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和检验合格标志;“易碎物品”、“怕雨”标志;包装件的规格尺寸、毛重、净重、货号、生产批号。八个方面的要求还包括,不允许箱面字体潦草、印刷模糊、颜色严重沾污;产品的标志和文字不应有差错;因包装件的形状不规则或外形尺寸较小而不适合加注标志的,应该以其他适合方式加以表示,大小应以图形和文字清晰可辨为准等。(晚报记者朱星林)
(责任编辑:心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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