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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金融的结合 “排异反应”现象显现

2014-08-15 14:43:08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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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拍卖市场今年有些沉闷,比拍卖市场更沉闷的是艺术金融产品。据好买基金网统计,目前尚处在运营中的艺术品信托有85只,与前几年最高峰时的200多只相比,数量大幅缩水,且今年以来仅新发行两只。

  自金融手段被引入我国艺术市场,为整个行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经过前几年的突飞猛进之后,金融与艺术在相互融合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正如器官移植中的“排异反应”,艺术与金融的结合一直状况不断。

  身份的困惑

  自从艺术品被贴上了金融产品的标签,艺术品就不再只是艺术品。国内最早的艺术品基金出现在2005年5月,当时,第二届中国国际画廊博览会正在北京国贸中心举办,来自西安的“蓝玛克”艺术基金以5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当代画家的《十八罗汉》组画,一鸣惊人。

  国内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品基金诞生于2007年。银监会将中国银行业第一个“艺术基金”的牌照批给了民生银行(6.33, -0.07, -1.09%),当年,民生银行即推出了首个银行艺术品理财产品——“非凡理财·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产品期限2年,投资于中国近现代书画、中国当代艺术品和少量古代书画作品。该产品到期时年化收益率12.75%,综合收益率25.5%,高额的收益引得各方侧目。

  2009年成立的国内第一只艺术品私募基金——红珊瑚一期则创造了迄今为止中国艺术品基金年化收益率的最高纪录——31%,该私募基金由上海泰瑞艺术基金以有限合伙的形式成立,投资标的物以当代书画作品为主。此后,大量艺术品信托开始出现,并成为艺术品基金的主流模式。

  如今,说起艺术品,人们更多谈论的是其市场价格而非艺术价值。“我们的艺术品金融产品在设计时就将艺术品视为和股票、债券一样的标的物和工具,较少考虑艺术品的文化属性和精神回报。”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黄隽认为,“艺术品与其他金融资产的重要区别在于它的精神消费和回报,而目前艺术品金融产品最大的问题是投机性强,忽略了其文化精神特质。”

  投资属性似乎已经决定了艺术金融产品的身份属性,然而艺术品毕竟不是股票和债券,艺术金融产品注定无法彻底完成从艺术品到金融产品的身份切换。 艺术金融产品对艺术品市场有着高度的依赖性。在艺术品市场形势大好的时候,艺术金融产品也随之风生水起,得到超额收益,然而,在整个市场走下坡路时,艺术金融产品的生存就有了问题。

  中贸圣佳国际拍卖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2009至2011年间,因为金融资本介入,高调高价购买艺术品,推高了艺术品市场,以至于2013年国内有多家信托公司发行的超过30亿元的艺术品信托产品陆续到期,在短时期内通过拍卖行出售大量作品,却很难获得当年的价位。最终,不少艺术品基金或信托只能采取延期或以作品换本金等方式进行了结。

  除了市场行情的影响之外,艺术品与金融结合还存在一些难题,业内专家认为,艺术品的鉴定、估值以及流动性问题是艺术品与金融结合的“三大软肋”。

  前两个问题已是老生常谈,也是长期制约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瓶颈问题。而艺术品的流动性,在与金融结合的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艺术品的流动性不高,很难在短期内频繁变现。”上海文化艺术品研究院执行院长孔达达认为,“国内艺术品通常会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销售,而正常情况下,一件艺术品从征集到上拍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而在拍卖市场上,频繁上拍的作品一般都很难成交。”

  摩帝富艺术集团副总裁兼亚洲区总经理黄文叡多次公开强调流动性对艺术投资的重要性。他认为,艺术投资和艺术收藏全然不同,利润点和思考模式都不一样。“艺术收藏者首先考虑艺术品的真伪,其次考虑作品能否获得,最后才考虑变现性,而艺术投资则刚好完全相反,必须先考虑流动性”。

  风险暴露

  在西方一些较为成熟的艺术品市场,艺术金融产品的运作已经非常成熟。然而对于我国的艺术品市场来说,由于缺乏有公信力的鉴定和评估机构,市场中存在大量的赝品,拍卖市场中假拍、拍假等现象随处可见,相关行业规定缺乏制约力,严重打压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一些投资人和机构急功近利,在很短的时间内将一些艺术品价格炒高后抛售,给一些艺术家带来了毁灭性打击,破坏了市场中的正常生态。

  由于国内艺术市场低迷,艺术金融产品中的风险正日益暴露,不少今年到期的艺术品信托都面临兑付危机。监管层显然关注到了其中的风险。

  今年4月,在中国银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人士界定高价回购艺术品涉嫌非法集资。过去,艺术品信托和基金产品主要利用银行庞大的客户资源优势向其高端客户发售,银行收取一定比例的通道销售费用。随着艺术品信托和基金风险不断暴露,银行的此项通道业务被全面收紧。一个月前,中国证监会[微博]出台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更是将以艺术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畴,并明确合伙制基金适用此监管办法。

  业内评价,监管对规范艺术金融产品来说是个好事,艺术金融产品的成功运作需要良好的艺术专业水准、市场和商业眼光,以及投资机构的客观公正性。而正是因为缺乏有效的行业规范,艺术金融产品伴随着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大起大落,经历了从曾经的野蛮生长到如今的一蹶不振。

  正如孔达达所说,艺术和金融毕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学科,无论是用艺术的感性去理解金融的理性,还是用金融的理性去解释艺术的感性都有一定的障碍。因此,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我国艺术金融产品未来的道路绝非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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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心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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