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尚夏”中国青年陶瓷艺术大赛的通知
2014-09-12 16:17:06 小七
大赛海报
陶瓷作为最具民族特性的文化符号,成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正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为了进一步弘扬祖国民族文化,推动陶瓷创意产业发展,在第十一届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期间,将举办首届全国青年陶艺大奖赛,为中国青年艺术家和青年学生提供一个专业的陶瓷艺术交流展示平台,展现我国青年在陶瓷艺术领域的风采,推动青年陶瓷艺术创作热潮。
二、活动名称
首届“尚夏杯”全国青年陶瓷艺术大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组委会
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创业就业扶持基金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江西省委
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共青团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陶瓷学院
中移动景德镇分公司
景德镇尚夏陶瓷公司
江西天逸阁艺术中心
北京复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雅昌艺术网江西站
景德镇培荫堂
四、参赛作品内容和要求:
(一)首届全国青年陶艺大赛的参赛陶瓷艺术作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现代陶艺类、传统艺术陶瓷类和产业陶瓷类。
(二)作品要求
1、具有艺术和创新性,构思巧妙,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鼓励具有超前意识的艺术创作;
3、表现手法、技艺、材质运用的新颖性;
4、作品的鲜明个性、民族特色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5、每位参评者限报1至3件作品。
五、参赛对象
(1)年龄在45岁以下(以2014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
(2)大赛分为青年艺术家组别与青年学生组别。
青年艺术家是以院校在校教师为主,兼顾从事陶瓷艺术创作的全国青年艺术家,青年学生则指在各个艺术院校就读的在校生。
(3)参赛者可以是个人或者团体(作者不超过3个人)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比赛分青年艺术家组别与青年学生组别,每个组别分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以及提名奖20名。
(2)获奖艺术家还有以下奖励:
1、金奖 奖金五千元
银奖 奖金三千元
铜奖 奖金一千元
2、在第十一届瓷博会的主场馆内设置首届中国青年陶瓷艺术大赛获奖作品展览馆,对国内外来宾专项推介;
3、获得青年学生将获得共青团中央下属的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的专项扶持。
4、大赛组办方联合的国内较为知名的艺术机构与画廊参与大赛举办,所有获奖作者都将有机会与专业机构、画廊签约,进行陶瓷艺术作品的专项创作与销售推广;
5、所有获奖艺术家将获得中国移动陶瓷采购中心推荐艺术家称号,由中国移动陶瓷采购中心向全国移动公司采购中心推荐;
6、所有获奖艺术家作品都将获得中国版权协会所属的中国艺术品鉴证备案中心陶瓷子库的数据备案,以及颁发鉴证备案证书;
7、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比赛结束之后,由组办方组织专业机构与画廊采购作品时获得优先销售与推广。
8、所有获奖作者与作品将由组办单位在瓷博会结束之后,依照自愿的原则,参与进行统一的全国巡展销售,举办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成都,为期一年。
七、评审规则
大赛评比环节,由组委会邀请陶艺主业教授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艺术、工艺、创意、装饰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全过程由主办单位和相关媒体监督,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工作结束后宣布大赛结果,并在官方指定网站及各大媒体公布。
八、大赛时间安排
(一)征集时间:8月至9月作品照片征集
(二)投递时间:10月作品实物寄送 景德镇莲社北路7号
(三)评选时间:10月15日-17日 景德镇莲社北路7号
(四)展览时间:10月18-22日 瓷博会青年馆
(五)颁奖时间:10月20日 群众活动中心
九、参赛方式
(一)本次评比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通过作品照片和报名表的方式报名初评,经初评筛选,进入终评阶段的作者在得到通知后,须在一周之内将作品寄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参评和参展作者报名可单独与组委会取得联系,也可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报名参加,报名表格(参评和参展)到指定网站上下载,或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索取,大赛初评阶段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参评。
十、作品送评:
1、作者自行在瓷博会官网:http://www.chinaicf.cn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参加初评,电子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像素300dpi以上,作品照片和报名表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ntyds@163.com
2、每套(件)作品填写一份报名表。
3、凡初选入围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妥善包装,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地点,往返运输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品应与照片相符。
4、初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5日。
5、寄送参赛的作品照片要求多角度,含正面、侧面、背面,能体现作品原貌。作品最大边尺寸原则上控制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请注明参赛编号,运输途中破损由作者本人承担。
6、初评入围者在寄送参评作品时请在作品底部及外包装箱明显处贴好标签,注明作品编号(入围后大赛组委会会另行通知),以便评比后核对装箱。
7、如入围作品的作者同意在大赛期间出售入围作品,请在报名表中认真填写作品出售价格,以便于销售;大赛展览结束后,经作者同意,由大赛组委会按原包装寄回原地址。
十一、参评须知
(一)凡初选入围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妥善包装,由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大赛组委会,送展作品作者应确定作品的保险价,保险费用自理。本次展览结束后,除已出售或参展作品外,其余作品全部退还作者。退件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一个月不负保管责任。
(二)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五)凡有参赛艺术家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规定。
(六)有未尽事项,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首届全国青年陶瓷艺术大赛暨瓷博会青年陶艺馆联展办公室
地址:景德镇市石洪路1号瓷博会执委会办公室宣传部。
邮编:333000
电话:0798-8562939
联系人:伍恒达15279992086
彭爱华18870981919
大赛官方网站:www.chinaicf.cn
电子邮箱:qntyds@163.com
参赛作品寄送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莲社北路7号
联系人:徐俊
电话:18507989027
特此通知
表格下载链接地址:http://www.chinaicf.cn/system/2014/09/12/013318935.shtml
(责任编辑:心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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