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企业逾六成扎堆三区
2014-09-16 09:15:04 陶达嫔 龙淼辰
越秀、天河、海珠集聚效应明显
广州超过六成的文化创意企业扎堆在越秀、天河、海珠三区,全市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有近八成集中在海珠、番禺、荔湾、白云、天河这五个行政区。
广州市社科院近日发布2014年《广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报告》,其中关于“广州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研究”显示:广州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岭南文化底蕴和全球化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影响,广州文化经济受到深刻影响,并逐步形成了60多个不同类型的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街区,逐渐成为勾勒广州形象的文化名片之一。
报告同时指出,广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仍存在同质化、缺乏优势的主导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链不完整、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如何把握好文化产业集聚的发展规律,推动各类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持续快速发展是当前广州文化发展的一个具有现实紧迫性的课题。”
现状: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近八成在五城区形成
“在市场机制自发调节下,广州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各区县正浮现一批文化创意街区、文化创意厂区和文化创意重镇。”
报告统计,广州市共有62个已建或在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主要集中在海珠、番禺、荔湾、白云和天河区,五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数量占全市总量的79.03%。
其中,越秀区以文化产业上游的内容创作、新闻出版和下游的文化衍生产品销售为主;海珠区以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为主;天河区以网游、网络服务、新媒体等文化产业新业态为主;番禺区以文化产品的开发、设计到生产销售的产业基地为主。
报告显示,从广州市统计监测的22686家文化创意企业分布来看,64.59%的文化创意企业都集中在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三个中心城区和经济强区,企业数量以天河区最多,占全市总数25.88%。
从广州产业集聚的企业数量和企业规模分布来看,则呈现出“小企业集聚、大企业分散”的特征。2010年,越秀、天河、原萝岗和番禺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营业收入位居广州市各行政区前四位,分别为678.69亿元、415.16亿元、349.84亿元和288.41亿元,占广州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总营业收入的29.80%、18.23%、15.36%和12.67%。
但从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平均营业收入来看,则是原萝岗、从化、南沙、番禺四区位列前茅。报告内容显示,2010年,该四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平均营业收入分别为10024万元、2260万元、1670万元和1554万元,均超过当年老三区文化产业集聚区域的法人单位平均营业收入。
瓶颈:同质化竞争严重 龙头企业缺乏
“从目前来看,广州还缺乏对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的合理规划,未真正体现出各区的文化资源禀赋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导向性。”蓝皮书报告指出,广州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的瓶颈,在于缺乏合理清晰的功能定位,导致同质化过度竞争,不利于集聚区长远发展。
“部分集聚区缺乏自身特有的品牌性文化符号,许多集聚区并没有根据自身的文化符号开展个性化的培育。”报告指出,近年来,广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规模数量虽然快速扩张,但不少集聚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大多不明确,也尚未形成较为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集聚区的功能结构不尽合理,因此,集聚区的总体影响力非常有限。
同时,广州的文化创意产业也存在缺乏龙头企业和大项目投资带动的问题。2012年,全国创意企业前30强广州仅有1家入围,而北京和上海进入前30强的企业数量分别为8家和4家。在广州市的重大投资项目安排中,属于文化产业类的重大项目偏少。
报告还指出,目前,由市场主体自发形成的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的文化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此外,广州还未出现集创意、设计、研发、经营、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国内外一流的文化科技产业集聚区,这与集聚区的产业链和文化生态环境不完善存在着一定关系。
建议:未来三五年内形成10家特色集聚区
如何解决广州60多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同质竞争的突出问题?
针对广州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所面临的制约瓶颈,报告指出,需进一步凝聚广州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思路。“在广州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过程上,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应成为推动广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承载广州文化生产和消费的重要场所、广州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和广州各级党委和政府调控与实施文化经济政策的重点对象。”
报告建议,一方面要明确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定位,分类指导和扎实推进数字出版、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影视娱乐、休闲旅游、文化会展、印刷、民间技艺等优势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建设。另一方面,建议科学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拟对全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进行梳理,把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发展与广州城市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打造成相应的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并成为文化创意产业资金的重点扶持对象。
同时,通过股权投资、管理介入、上市辅导等手段,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包装3—5家本土文化企业上市,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依托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产业园区等,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项目,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使科技创新成为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文化遗产、出版业、观光创意、节庆会展等重点行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岭南文化旅游品牌。
力争在未来3-5五年之内,形成10家左右具有行业特征明显的广州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此促进广州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人才汇聚、品牌提升和辐射带动,从根本上实现广州文化经济的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胡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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